教育整顿·心得体会丨整治顽瘴痼疾 锻造政法铁军
整治顽瘴痼疾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查纠整改环节的一项关键的工作。党中央明确把整治顽瘴痼疾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准确把握了政法队伍违纪违法的特点和政法队伍建设的规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进入新境界。在查处的政法队伍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部分政法干警存在的一些共性的突出问题。
这些问题中有的直接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有的是严重损害市场公平环境,有的极易诱发权钱交易,有的本身就涉嫌构成滥用职权、渎职等职务犯罪。如“最富法官”张某既利用职务便利插手过问案件,又枉法裁判为其丈夫经营的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如湖南操场埋尸案中,相关执法人员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包庇纵容犯罪;如云南孙小果案中,相关人员弄虚作假使其多次被违法减刑,其出狱后又实施黑恶犯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政法队伍的形象,严重伤害人民群众对政机关的信任和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正是由于政法队伍违纪违法暴露出顽瘴痼疾的普遍性、顽固性,和顽瘴痼疾的危害的严重性,为坚决有效清除上述顽瘴痼疾,确保政法队伍的肌体健康,党中央将整治顽瘴痼疾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顽瘴痼疾进行一场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一、整治顽瘴痼疾是维护政法队伍纯洁性、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当前,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政法机关的政治生态逐步向好,严重的违法犯罪得到了遏制。但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干警的微腐败、轻违纪问题突出。比如有的政法干警对亲友的案件说清打招呼,有的从事经营活动,这些问题大多数并不足以构成严重违纪或犯罪,因此长期以来未得到重视和解决。但这些问题破坏了社会公正,损害了群众利益。如果不坚决的整治好,政法队伍干警的纯洁性将受到侵蚀,政法工作难以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将受到动摇。
二、整治顽瘴痼疾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疫后重振需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推进疫后重振的关键时期,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尤为重要。而政法系统的顽瘴痼疾恰恰是直接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如插手干预司法案件,必然会损害作为市场主体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势必会诱发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市场公平竞争。
三、整治顽瘴痼疾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的需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所以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是因为政法机关的执法司法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也是因为政法机关的执法司法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政法队伍的顽瘴痼疾,人民群众感同身受,反映强烈。整治清除政法队伍的顽瘴痼疾,切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足,安全感更有保障。
关于做好顽瘴痼疾整治,我认为,“当下治”是基础,关键是要“长久立”,要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形成长效机制。比如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相关意见,要求对干预司法的行为要严格记录,一案一记,记录情况附卷,同时上线了干预司法情况填报系统,对干预、过问情况进行网上填报,如果能抓好落实,将会对干预司法、过问案件的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再比如对于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运用大数据动态监测,建立报警和反馈机制。可以常态化运行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使政法干警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清除顽瘴痼疾滋生的空间,促进整治整改成果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