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
——全省“数字法院应用提升年”活动工作 推进会(鄂西片区)在汉江召开
为全面深化推进“数字法院应用提升年”活动,以信息化应用助推审判模式变革,促进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7月25日上午,全省“数字法院应用提升年”活动工作推进会(鄂西片区)在湖北汉江召开。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秋隆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秋隆指出,要充分认识数字法院建设和今年“数字法院应用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数字法院建设是实现湖北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重要保障,是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党组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
王秋隆指出,各参会法院以“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智能编目”“集约送达中心”“电子卷宗一键归档”“上诉案件材料移送”“执行业务无纸化建设”等五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面推动各类系统平台深化应用,实现诉讼、审判、执行等环节应用质效全面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就如何全速推进全省数字法院建设,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清醒认识到全省数字法院建设中存在的不足。要正确认识当前全省数字法院建设依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谋划不足、方法不多,保障不够、推进不快,建设标准不高等问题,要拿出具体措施,靶向施策予以解决,推动数字法院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是要找准方位、明确方法,既只争朝夕,又久久为功。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盯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办案,服务管理,服务创新目标,做深做实做全应用,兼顾建设和创新;要坚持领导动手,专群结合,全员融合,内外结合。要坚持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全面深化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以无纸化办公办案助推数字法院的提档升级。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推进“数字法院应用提升年”取得更大成效。要强化责任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探索适合的工作方式。要加强工作统筹,发挥整体效应,减少办案人员负担,压减项目建设成本。要及时沟通反馈意见,倒逼信息系统完善。要加强信息领域活动评比和考核工作,促进成果转化。
会议承办单位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出席活动并致辞。
省法院信息管理处处长徐光武主持会议。
会上,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恩施、随州、汉江中院、沙洋法院分别做了交流发言。省法院信息管理处培训讲解了全省法院电子卷宗编目质检监管平台、集约化送达监管平台功能,通报了“数字法院应用提升年”推进情况,并安排部署了下半年数字法院应用提升及相关工作。
省法院立案庭、信息管理处等部门干警,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恩施、随州中院及沙洋法院分管法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参加会议。汉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朝清,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斌及办公室负责人,辖区仙桃、潜江、天门法院分管信息化工作副院长参加会议。
下午,40余位与会代表赴仙桃法院龙华山法庭,实地观摩了信息化助力诉源治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详细了解了仙桃法院诉源治理指挥管理系统、诉讼服务远程柜台、智能调解室等信息化系统设施运行情况,并参观了龙华山法庭诉讼服务大厅、科技审判庭、家事审判庭、心理宣泄室、家调委工作站等特色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