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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六项机制强化司法宣传效果

时间: 2017-12-12 15:32 来源: 湖北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宣传工作是展示法院、法官形象,提高法院公信力的重要窗口。今年以来,天门市人民法院建立六项机制,以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打好主动仗、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司法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12月初,全院各单位撰写新闻宣传稿件316篇,微信公众号发表原创文章214篇,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98篇。

一是目标责任制。在制订绩效目标时,将司法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各部门目标责任制,改以前每部门每月上报一篇稿件为以每月发表一篇稿件为考核目标,增强部门负责人责任感和抓宣传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部门承诺制。在年初召开工作会议时,各部门负责人就落实司法宣传任务向院长作出书面承诺,并签订责任状,同时,各部门信息宣传员亦对部门负责人做出承诺,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联系督导制。办公室专职信息员分片挂点联系各单位部门,加强督促指导,交流互动,及时发现平时工作中的亮点和新闻点,辅助完成新闻宣传稿件的采写。

四是进度通报制。办公室定期对新闻宣传任务完成进度予以通报,每季度对各部门上报稿件和被采用稿件数量发布排名,进行通报评分。年底对全年新闻宣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的评比打分,通报前五名和后五名。在10月份召开的年末冲刺工作部署会上,对上半年宣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排名后三位单位进行点名批评,负责人在会上做检讨、谈打算。

五是末位约谈制。每半年对未提交信息宣传稿件及被采用数排名靠后的部门负责人和兼职信息宣传员,由院领导进行集体约谈。7月初,院党组副书记程强斌对5名信息宣传任务完成指标排名靠后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第一次约谈,取得较好效果。

六是奖惩挂钩制。在年初工作部署会上明确,司法宣传工作任务未完成,年终结帐评先表彰“一票否决”。同时,将信息宣传工作成绩作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个人职级晋升的考核内容。对本院报送发表的宣传稿件进行评比,评出优秀作者和优胜单位予以表彰。对全年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信息员取消年底综合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