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官梦
2007年9月18日,怀着激动的心情,带着对法官职业的美好憧憬,我进入到了汉江中院这个大家庭。彼时,我以为法官都是电视剧里的“高大上”;而当我真正踏上这条寻梦之路,才发现想要当好一名合格的法官,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
我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是治安行政处罚类的。几名关键证人的询问笔录中频繁出现一个词:转弯。我从这个词字面的意思来理解,却发现它跟笔录的其他内容格格不入。百思不解之后,我去请教庭里的资深法官,才知道在仙桃方言里,“转弯”指的是劝架、调解等类似的行为。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作为法官,对当地语言、风土人情的了解,也是必修的功课之一。那样能让法官更好地深入群众,更准确地理解群众的诉求和真实想法,更利于案件的处理。
细致、热情、耐心
这些年来,令我感触最深的当事人是熊大爷。
熊大爷是一位退休的民办教师,因为落实退休待遇的问题将当地教育局起诉至法院。案件分到我手上后,考虑到民办教师的退休待遇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我详细查阅了国家相关政策。随后,我又多次走出法院、走进社区,向熊大爷讲解、释明国家政策规定。最后,虽然判决熊大爷败诉,但熊大爷表示服从判决,也感谢我的释法工作。
意外的是,案件审结后,熊大爷又几次来中院找我。每次来,我都把熊大爷请到接待室,听他慢慢地说。可熊大爷每次都没有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意见。后来,我忍不住问熊大爷,为什么大老远的来,却没有提具体意见?熊大爷的话让我始料未及。他说:“我之前去教育局找他们,每次在那里的椅子上坐一天,都没有人理我。而我每次到你们法院来,你都很热情,很耐心。我就是想过来找你说说话。”
这件事情,让我开始反思,自己在接待当事人的时候,是不是也有不顾当事人感受,不耐心、不细致的情况。也让我在之后的工作中,更加注意方式方法。因为我始终牢记,我代表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形象。
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同其他国家相比,我们的法院、法官前面,多了“人民”二字。这也就意味着,人民法官的工作,绝不只是就案判案。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切实化解人民群众的纠纷,才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丁某某、朱某甲诉朱某某、朱某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纠纷产生已经有些年头了。当事人之间关系复杂,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历经数次诉讼,均未能妥善化解矛盾。在此期间,争议房屋价值增长了一倍多,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案件分给我后,经过认真研判,我把结案目标定在了调解化解矛盾上。而首要的事情就是确定房屋当前的价值。但涉案房屋属于私房,没有商品房销售价格,双方当事人又不同意申请评估,导致房屋价值难以确定。为此,我带着书记员到当地的房屋中介机构,了解同地段同类房屋挂牌价格的情况,又走访了附近的居民,了解了同时期类似房屋交易的情况。在了解清楚市场情况后,我召集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以市场交易情况为参考,协商确定了房屋价值。
房屋价值确定后,我及时向合议庭报告,基本确定了由朱某某退还房屋,丁某某等人返还购房款,并以利息的形式给予朱某某补偿的调解方案。经过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双方最终就补偿数额达成一致。
但在确定履行期限时,又出现了新的矛盾。丁某某等人要求一周内交还房屋,朱某某则称房屋租赁给他人做生意,需要一定时间做租户工作,并要补偿租户损失。
面对这一新情况,我一方面要求朱某某尽快向承租人讲明房屋情况,尽快解除租赁合同,清退房屋。另一方面,向丁某某等人释明“买卖不破租赁”等法律规定,建议给予合理时间解决承租问题。同时,我与承租人联系后,带着书记员到房屋现场,与承租人面谈,了解承租人经营情况,询问房屋清退和周转的困难等。
在做足功课的前提下,我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承租人,在房屋现场进行协商,给予承租人合理期限清退房屋,再由双方当事人验收确认后交付房屋。经现场办公,双方当事人就补偿数额、履行期限等达成一致,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最终按协议约定顺利履行。
该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多年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后被评为年度优秀案件。
追逐梦想,永无止境
工作至今,在汉江中院这个大家庭,在院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我先后从事过行政审判、国家赔偿、申诉审查与再审、减刑假释、民事审判、刑事审判等工作。有人说像我这样太累,好不容易熟悉了一个工作岗位,就换到了新的岗位,又得重新适应、重新学习。但我不这样认为。在我看来,付出就有收获。司法责任制改革后,诸如随机分案等工作机制,对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多部门、多岗位的锻炼,让我对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让我能更好、更快地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也让我有更多的信心去迎接未来道路的困难与挑战。
即将到来的2021年,是我在汉江中院工作的第十五个年头。以法律的星辰大海为征途,以汉江中院工作位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前列”为目标,在人民法官履职尽责的道路上,砥砺前行——我,不曾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