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室法医技术建议促保险纠纷调解结案
近日,司法鉴定室在办理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案件中,用专业技术眼光,帮助双方当事人化解了对鉴定问题的存疑,促成本院一起民事二审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上诉人某保险公司与被上诉人鄢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上诉人对原审法院依据司法鉴定意见认定的误工期、护理期提出异议,在二审期间申请重新鉴定。二审承办法官就一审中司法鉴定意见的相关问题向司法鉴定室进行技术咨询,法医经审阅司法鉴定报告和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问题后,认为上诉人对鉴定意见中误工期、护理期提出疑议有其理由,并建议法官对一审认定的误工期、护理期超出规定的部分时间进行调解处理。后因上诉人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办案业务庭移送司法鉴定室进行委托鉴定。
在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过程中,司法鉴定室技术工作人员与被选定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专业人员就委托鉴定事项(误工期、护理期)进行了交流与沟通,使受托鉴定机构法医人员了解案情,并由即将负责具体鉴定的法医向双方当事人说明本案不宜重新鉴定的理由。司法技术工作人员抓住时机,继续对双方当事人释明重新鉴定会增加诉累,并存在不利的风险性。经过司法鉴定室与司法鉴定机构联手做工作,申请鉴定人当场表示放弃重新鉴定申请,愿意接受法院调解,促使该案得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