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在判后答疑中化解
时间: 2011-06-10 10:51
近日,仙桃法院毛嘴法庭法官以判后答疑的形式,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告主动履行了义务,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第1页 共1页
被告杨某经常在原告叶某处批发啤酒,截止2008年11月,杨某欠叶某184个啤酒包装箱及空啤酒瓶没有归还。叶某多次上门催讨无果,遂将杨某诉至法庭。
毛嘴法庭受理该案后,及时向被告杨某送达了有关法律文书,因杨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该案依法缺席判决,依法判决杨某赔偿叶某经济损失3882.40元。当法官送达判决时,杨某仍避而不见,其妻谭某签收了判决书。判决送达后次日,杨某匆匆来到法庭,表示对判决不服。承办法官没有责备杨某未及时到庭参加诉讼,而是拿出判决书与其面对面交流,认真解答其提出的各种疑问,耐心阐明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与法律,让杨某解除了心中的疑惑。杨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表示服判,并主动按照判项赔偿了叶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