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细微处见真章 在求索中致广大--五专家倾囊相授 汉江中院举办案例文书庭审业务培训
为认真落实省法院党组“四个一批”创建要求,深入推进“五项工作”,着力打造优秀案例、文书、庭审,4月8日下午,汉江中院举办两级法院案例文书庭审业务培训视频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出席活动。
本次培训邀请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陈银华、武汉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张鹏、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余翠兰、副庭长文治财、宜昌市西陵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冯丽娥等业务专家授课。 陈银华副主任指出,案例是法院最核心的产品,好的案例如同“有机生命体”:副标题是“眼睛”,要锁定核心问题、洞察案件本质;基本案情是“外表”,要简明清晰、不枝不蔓,展现事实本来面貌;裁判理由是“机理”,要以“三段论”为骨架,条分缕析、呈现匠心;裁判要旨是“灵魂”,要淬炼规则、指引实践。 余翠兰专委从下好先手棋、紧盯核心点、搭建练兵场、用好指挥棒等四个方面分享了洪山区法院优秀文书、庭审培育经验,重点介绍了审委会指导培育的方式方法,详细解读了前期准备、案件选择、跟踪培育、庭审组织与文书制作、自评及报送等各个环节的重点注意事项,为大家呈现出一幅审委会统筹、院庭长主抓、承办法官深耕的生动图景。 张鹏副庭长强调,庭审是“看得见的正义”,文书是“带得走的公正”。创造全国百优庭审,善于发现、选准案件是关键,注重细节、规范精细是关键,充分挖掘、延伸价值是升华,要努力让庭审成为权利保障和司法公正的直观表达,成为有序可控、价值传递的重要平台,成为引领社会治理的“助推器”、法治建设的“催化剂”。 文治财副庭长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深入细致地复盘了全国百优庭审的诞生过程:庭前于细微处见真章,梳理焦点,绘制“作战图”;庭中于对抗中求真实,当庭核实犯罪数额,追赃挽损,并重视庭审教育;庭后做好释法说理,追求“案结事了人和”,通过刑事庭审将人心向善尽量放大。 冯丽娥庭长以《从独白走向对话——裁判文书的思辨与生命力》为题,深入浅出地讲授了全国百优裁判文书写作的“道”与“术”。她指出,裁判文书写作是一个合作地寻找真理的论辩过程。要学会倾听,尊重原意,找到共同话题;要坚持用证据勾勒画卷,阐明事理;要善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搭建起“事实——法律——结论”之间的桥梁;要以平常人的良心体察,尊重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感知。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干货满满,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参会干警纷纷点赞,表示受益匪浅。下一步,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把专家们分享的经验转化为日常工作实践,在“学、练、训、评、赛”中持续提升庭审驾驭、裁判说理和实质解纷能力,以“于细微处见真章”的匠心、“在求索中致广大”的担当,努力在全国“双百优”评选中取得新突破。 此次培训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朝清主持。中院分管业务工作院领导,辖区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业务工作院领导及两级法院办案一线干警参加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