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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祖父母挑唆父母离异 叛逆少年残忍出手夺两命

时间: 2011-07-18 16:44
    认为父母亲离异是受到了祖父母的唆使,导致自己从小缺乏关爱,并且对祖父母经常批评自己不满,天门市15岁初中生王武(化名)挥刀杀害了祖父母。7月13日,汉江中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

    2005年10月,王武的父母亲协议离婚,王自认为父母离婚与祖父母平时的挑唆有关,对二人心生怨恨。2011年1月12日下午,王武放学回家后,祖父母又因其在学校与同学打架之事批评他。王心中怨恨更加强烈,决意行凶。当晚21时许,王武起床趁祖父母熟睡之际,持刀捅刺二人多处,导致其祖父母当场死亡。当晚22时许,王武用家中的电话拨打“110”投案。

    汉江中院经审理认为,王武持刀杀死祖父母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系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后主动投案自首,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取得了亲属的谅解,故对其依法减轻处罚。根据王武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作出前述判决。宣判后,王武当庭表示服判并真诚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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