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法院调解一起邻里劳务纠纷案件
12月5日上午,潜江市高石碑镇钟市村民徐强与同村组的孙虎握手言和。一起邻里之间发生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在广华寺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今年8月20日,经营个体防护栏安装的孙虎承揽刘斌新建楼房护栏安装工程,徐强受孙虎的雇请自带电焊机为其做工,双方约定2日内完工,按日支付报酬。次日上午,徐强在焊接房东刘斌临时增加的护栏加宽部分时,因支架不稳,不慎坠落在地,后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腰椎和右腿两处骨折,经法医鉴定其伤情为九级伤残。孙虎支付医疗费5000元后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双方就赔偿款协商未果,徐强多次到孙虎家吵闹,村组干部多方出面调解无效,徐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潜江法院广华寺法庭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孙虎认为徐强是在从事房东刘斌安排的工作受伤,应由刘斌承担责任,而徐强坚称自己是受孙虎的雇请,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主审法官随后了解到,徐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是其长期辗转各建筑工地做工,且其伤愈出院后,今后有发生偏瘫可能,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考虑到在农村中经常出现请人做工的现象,若处理失当,不仅会使双方结下长久的仇怨,而且会影响到同村组间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基于此,主审法官决定努力做好双方工作,争取调解结案。
考虑到徐强行动不便,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一道前往原被告所在村组,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法官一方面努力平复双方心中的怨气,希望双方从邻愿邻安的角度出发,打开心结,解决纠纷;一方面耐心地给被告阐述有关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法律规定,客观地分析“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关系的重要性。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孙虎一次性赔偿徐强30000元,徐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了给付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