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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丨以行践学 以学促审

汉江中院学习型法院建设又出新招实招

时间: 2021-11-22 10:49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每日下班前半小时学习,每周五“学习日”,每年四月“学习月”……近日,汉江中院在深入开展全员读书活动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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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明确学习内容、方法措施,加强和改进各项学习制度,建立起全员学习、全面学习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学习型法院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实施办法》要求全院干警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首要位置,通过加强政治理论、法官职业道德、法学理论、工作技能知识等方面学习,力求在认识上达到新高度,在思想上得到新解放,在实践上进行新探索,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全院干警要结合本职工作,定自学计划,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拓宽学习方式和途径,坚持做到日读一文,周写一篇,月览一本,确保学出成效。汉江中院将定期对干警推荐的好书(文章)、读书心得等在内外网、微信公众号、心得体会展示墙上进行展示。

《实施办法》制定每日半小时学习、学习日、读书月、学习成果展示、发回改判案件分析研究等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审判理论、审判业务研讨活动,评选优秀论文,总结审判经验,增进干警相互之间的交流、探讨,提高干警法学理论素养,发挥学习对法院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办法》将学习与考核机制挂钩。在每年干警绩效考核、员额法官入额遴选和法官等级晋升中,将相关学习内容和要求列入考核指标。每年评选优秀调研文章、优秀读书心得和读书学习之星等,给予表彰奖励。

根据《实施办法》,汉江中院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邀请法学院校专家教授前来讲学、组织两级法院业务骨干讲课培训等方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同时,加大图书阅览室建设投入,充分发挥好中国知网数字图书馆资源,为干警创造良好学习条件和学习氛围。

“《实施办法》出台是着力构建学习型法院,大力培养学习型法官,大兴学习之风,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的要求。”汉江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到,汉江中院将通过推进建设学习型法院,使法院干警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拓展、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不断增强,努力营造机关团结、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切实增强法院凝聚力、向心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促进法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