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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警察征婚行骗 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时间: 2011-09-30 09:49
    近日,仙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冒充警察在网上征婚行骗的被告人臧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13万元。

    臧某系山东诸诚市人,1999年因犯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02年刑满释放。

2010年8月,臧某以“我就是我”为网名在婚恋交友网站“珍爱网”上注册为会员,并发布虚假求偶信息,与该网站上网名为“栀子花开”的会员黄某认识。

    臧某与黄某通过手机、QQ等方式联系时,谎称自己在仙桃市公安局工作,已经离异,取得了黄的信任,两人关系逐渐密切,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随后臧某以调动工作需要花钱找关系为由向黄某借钱,黄某信以为真,同意借钱给臧某去买车打点关系。2010年9月10日晚,黄某随臧某到仙桃市腾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刷卡的方式替臧某支付了13万元的购车款。臧某将其中的11万余元买车后进行营运活动,剩余的2万余元供自己挥霍。后黄某识破臧某假身份,随即报警。2011年5月份,臧某在武汉落网,被仙桃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负刑事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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