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警察征婚行骗 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臧某系山东诸诚市人,1999年因犯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02年刑满释放。
2010年8月,臧某以“我就是我”为网名在婚恋交友网站“珍爱网”上注册为会员,并发布虚假求偶信息,与该网站上网名为“栀子花开”的会员黄某认识。
臧某与黄某通过手机、QQ等方式联系时,谎称自己在仙桃市公安局工作,已经离异,取得了黄的信任,两人关系逐渐密切,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随后臧某以调动工作需要花钱找关系为由向黄某借钱,黄某信以为真,同意借钱给臧某去买车打点关系。2010年9月10日晚,黄某随臧某到仙桃市腾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刷卡的方式替臧某支付了13万元的购车款。臧某将其中的11万余元买车后进行营运活动,剩余的2万余元供自己挥霍。后黄某识破臧某假身份,随即报警。2011年5月份,臧某在武汉落网,被仙桃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负刑事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