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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副院长李群星到汉江辖区走访台资企业并召开台企、民企企业家座谈会

时间: 2020-07-30 19:09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7月29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到汉江中院调研指导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考察走访台资企业,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台商、民营企业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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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群星副院长一行先后到富士和机械工业(湖北)有限公司、健鼎湖北电子有限公司、湖北旺旺食品有限公司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了三家台资企业的发展历程、产品布局和产能规模,并深入企业生产车间,实地查看、询问了企业复工达产、经营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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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时许,李群星副院长在汉江中院二楼会议室出席台企、民企企业家座谈会。来自6家台资企业、3家民营出口型企业的负责人参加座谈并一一发言。各位企业家充分肯定了湖北法院、汉江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对接台资企业、民营企业、出口型企业司法需求,推进营商法治化环境建设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提出了进一步深化送法进企活动、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指引、多元高效化解涉企纠纷等具体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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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台商协会会长、湖北欣意无纺布特种制品有限公司经理余清渊表示,仙桃现有台资企业72家,是省内除武汉外最大的台资台商聚集地。仙桃的成功离不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仙台企的发展壮大受益于汉江中院、仙桃法院提供的优质司法服务。希望汉江中院、仙桃法院进一步加强与在仙台商台企的联系,让台商台企感受到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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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了与会企业家们的发言,李群星副院长指出,各位台商、民营企业家对汉江法院工作的肯定,既是汉江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成果显现,也为下一步汉江法院工作明确了目标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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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群星副院长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是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事业,也是法院工作的长期课题。下一步汉江两级法院要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应勇书记关于“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的讲话精神,切实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省委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列为“一把手”工程。汉江两级法院院领导要严格按照省法院党组要求,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机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三是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和工作机制。近年来,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法院从制度供给层面作出了一系列安排,先后推出“十条意见”、“九条硬措施”等工作举措,并创造性地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要求各级法院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审限监管等各环节全面分析、评估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受到的影响,尽可能将影响降至最低。汉江两级法院要将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作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针对性回应好、解决好企业和企业家“怕随意抓人、怕任性查封、怕案件久拖不决、怕胜诉后执行不了”的实际需求;四是进一步聚焦“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要深化执行攻坚,不断提升合同执行效率,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要加强破产审判,严格破产案件审限管控,统筹用好清算、和解、重整程序,通过司法手段有序推动“僵尸企业”退场,帮助困境企业重生;五是进一步抓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是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所应遵循的平等、公平、契约自由、诚实信用等原则,在民法典中均有明确规定。民法典所作出的法律制度安排,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深入领会民法典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法律条文规定变化,全方位升级司法理念,提升善意、文明、规范司法水平。

李群星副院长表示,审判权作为重要的国家公权力,必须在监督下行使,希望各位台商、民营企业家继续关心法院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力度,多说问题不足、多提宝贵建议,助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汉江中院徐少林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仙桃作为连续多年的县域经济百强县(市),民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包括台企在内的私营企业占比超过99%,吸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创造了可观的社会财富。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台资企业、民营企业发展软环境,对辖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徐少林院长强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贵在执行、重在落实。汉江两级法院将以此次调研座谈为契机,严格落实省法院党组工作要求,悉心听取各位台商、民营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再强认识、再加力度、再上举措,进一步健全法企常态联络机制,打出审判执行“组合拳”,精准服务保障台企、民企经营发展,努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一份贡献。

会议还听取了仙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拥军就该院服务台资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所作的经验交流发言。

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汉江中院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仙桃市政府有关领导,各直管市法院院长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