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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夫妻闹离婚 真情调解止纷争

时间: 2012-09-25 15:08

   

近日,潜江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再婚夫妻离婚案件。

原告马江与被告王小慧于2006年初通过网络结识,相互了解后迅速建立恋爱关系,同年底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婚前各自育有一女,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马江长期在新疆工作,夫妻俩聚少离多,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致夫妻感情日益淡化。为此,马江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小慧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主动与双方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庭前调解。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并无较大分歧,被告王小慧同意离婚,双方各自的婚生女由各自抚养,但在共有财产分割上各执己见。原告马江认为现有的以双方名义购买的一套房屋是其个人出资,王小慧几乎没有出资,而且王小慧在婚后因做生意赔掉了数万元钱,只愿意给付王小慧2万元经济补偿款;被告王小慧认为,马江常年远在新疆打工,自己在家辛苦照看两个孩子,为家庭付出太多,共同财产应多分,马江应给付其经济补偿款6万元。双方怒目相向,调解陷入僵局。

审理期间,为了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给他们倾诉的机会,让他们充分表达诉求,找准调解切入点做双方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心平气和到法庭协商。在承办法官主持下,两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马江感念与王小慧曾经的夫妻之情,而且考虑到王小慧的母亲正身患重疾,急需用钱,王小慧又无其他经济来源,自愿一次性当庭给付王小慧经济补偿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