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邹敏、叶永广等4人减刑案件开庭公告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受理湖北省汉江监狱报请对罪犯邹敏、叶永广等4人减刑案件,现决定于2026年3月27日14时30分在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开庭审理罪犯名单
2026年3月27日开庭 | ||||
序号 | 案号 | 罪犯姓名 | 罪 名 | 所在监区 |
1 | (2026)鄂96刑更31号 | 邹敏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窝藏,非法持有枪支 | 五监区 二分监区 |
2 | (2026)鄂96刑更34号 | 叶永广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妨害公务 | 二监区 二分监区 |
3 | (2026)鄂96刑更32号 | 肖学贤 | 抢劫,聚众斗殴 | 四监区 一分监区 |
4 | (2026)鄂96刑更33号 | 王从兵 | 受贿,挪用公款 | 七监区 二分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