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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丨争当“共同缔造”生力军 绘就法庭发展新篇章

汉江法院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纪实

时间: 2022-11-25 08:03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调动和用好方方面面的资源,实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始终是人民法院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人民法庭作为汉江法院开展工作的前沿阵地,是法院服务“共同缔造”的生力军,处在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汉江法院紧扣“三个服务”履行法庭职能,切实在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开展诉源治理,助推乡村振兴,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司法需求。

打造品牌 为“共同缔造”提供有力支撑

日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指导意见》,推动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动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助力营造良好的生活、生态、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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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大力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汉江辖区22个人民法庭正在找准“共同缔造”中的职能定位,嵌入式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共同缔造”的生力军。持续深化“一庭一品”创建工作,结合辖区无纺布、小龙虾、黄鳝、半夏、花椰菜以及文旅、光纤等产业发展需求,以人民法庭力量为骨干,设立 “中国虾谷”、“黄鳝产业示范带”、“裁缝之乡”、“光纤小镇”、“女裤名镇”等特色(巡回)法庭,成立“企业解忧室”、“移民诉讼服务站”、“法暖农民工”工作室等司法服务站点,形成一批特色司法服务项目集群,带动经济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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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人民,回应“共同缔造”司法需求,今年以来,汉江中院已将“共同缔造”纳入各项工作整体规划,加强与辖区三地党委沟通联系,与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为“共同缔造”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法治保障。截至目前,汉江辖区10个人民法庭达到省级“示范人民法庭”建设标准,3个城区法庭专业化转型稳步推进,各人民法庭办结案件6357件,开展巡回审判477次,通过“家门口”“厂门口”司法,努力把公平正义送到百姓身边,有力筑牢基层司法“桥头堡”。

在汉江中院的指导下,辖区人民法院选派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优秀审判团队,立足地域特色,锚定品牌优势,切实为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和服务。在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方面,汉江法院法庭均已实现实有干警不少于5人的人员配备要求,14个法庭可组建“1+N”审判团队。现任人民法庭庭长(负责人)中,“80”后达到16人,占比达72.73% ,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贡献青年力量。

 

司法护航 精准服务特色产业

11月11日清晨6时许,第一缕阳光洒在湖面,晨雾未散,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云带领黄鳝产业示范带巡回法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仙桃法庭、长埫口法庭干警共计10余人赶到仙桃市张沟镇先锋黄鳝贸易市场,为正在开市交易的商户、鳝农送去“法治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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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是鳝农捕获鳝鱼的最佳时机和商户交易时间,仙桃法院以黄鳝产业示范带巡回法庭为主力,抽调业务庭、人民法庭业务骨干,组建普法团上门“摆摊”,为鳝农和商户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切实增强其司法获得感。 

“我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在听到鳝农提出的疑问后,法官耐心向鳝农释法说理。同时,法官助理就案普法,用土言土语深入浅出地讲解鳝鱼钱货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违约责任与利息约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鳝农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法官,我前几天签订的这个合同会不会有陷阱?”在看到法官上门“摆摊”普法后,商户老朱连忙把合同拿过来。为提醒指导商户注意事项,方俊法官通过大白话的方式,为商户逐条讲解并提示风险。“听您一说,我这心就踏实了,希望你们多举办这样的活动。”商户老朱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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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眼看鳝农和商户们将要休市,干警们连忙奔赴各摊位点,发放调查问卷、“法条速递”宣传手册,并邀请鳝农和商户及附近群众走进黄鳝产业示范带巡回法庭,了解该庭司法护航“一条鱼”、共同缔造美好生活的工作情况。

为了助力“一条鱼”出圈,切实发挥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的作用,仙桃法院黄鳝产业示范带巡回法庭负责人多次前往张沟镇先锋村委会,与该村委会主任、鳝农、商户代表沟通,听取他们对法庭服务鳝鱼产业的意见和建议。仙桃法院围绕服务发展共建,精准对接群众司法需求,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护航仙桃“一条鱼”“一块布”等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共同缔造”提供司法力量。

 

诉源治理 传承发扬“枫桥经验”

“老王,我在你这里做工,凭良心说,工资是不是早该结给我?”……日前,在设于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司法所设立的巡回法庭里,原告老张和被告老王就工资结算问题吵得不可开交。

2020年4月17日至12月底,被告王某雇请原告张某在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做工。经双方结算,王某欠张某工资款4万元,并向张某出具欠条1张,同时承诺于2021年12月底付清。到期后,王某未按约履行给付义务。经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同心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被告分4期偿还工资款,但被告在履行了一期后未再按协议还款,原告遂向潜江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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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被告有给付意愿但因个人原因资金周转不灵,故暂时无法给付。”承办法官经过了解,考虑到原、被告均在运粮湖管理区居住,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决定在运粮湖管理区司法所设立的巡回法庭审理此案。

开庭前,承办法官积极与运粮湖管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本案调解,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模式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协商、疏导、释法等方式,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该案就地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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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的实质,就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方法和机制,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在汉江中院的指导下,潜江法院通过溯源治理,切实化解大量矛盾纠纷,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采取下地头,走田间等方式,构建“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共建共治机制。积极整合资源,以业务交叉点作为合作出发点,在邻里纠纷、健康权纠纷、离婚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各类纠纷中,积极开展诉前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主动合力介入,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共同研判、联动化解、专业技能共同交流、信息沟通共享等机制,促进矛盾纠纷从事后应对向前端防范转变,更好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是‘一庭两所’联动机制的实践目标,也是基层法庭深化诉源治理的工作导向。”潜江法院以人民法庭为依托,传承枫桥经验,不断延伸司法触角、转变职能定位,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联调联动,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发挥“小”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大”作用,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巡回审判 普法教育“走心”“入心”

巡回审判是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加强社会诉源治理的重要形式。今年来,天门法院在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过程中,结合辖区人口多、面积大的实际,在打造服务,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上,推出“零距离”工作法,即法官走出去,群众不上来,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社区村组,实现巡回审判常态化,把群众的急难愁盼解决到“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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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近日,天门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天门市江河社区,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让社区群众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

2022年2月8日19时45分许,江河社区某居民张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奔驰牌小型普通轿车,沿西湖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西湖路疾控中心公交站台附近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天门市公安局民警查获。经鉴定,张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63.28mg/100mL。

庭审现场,张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自愿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做了深刻忏悔。法庭结合案件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当庭宣判。张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张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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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天门法院法官就危险驾驶罪的四种法定情形进行释法明理,用图文及案例的形式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等进行了生动宣讲。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旁听这次庭审受益匪浅,今后将会引以为戒,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做守法公民。

“共同缔造,法治同行”,天门法院深入开展巡回法治宣讲,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今年以来向群众送上20余场“法治套餐”,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成果。天门法院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现场办案、以案说法,让法官走入田间地头,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共同缔造”是实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相互融合、互动的有效途径,是密切联系群众、回应群众期盼,推动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路径。汉江法院贯彻落实 “共同缔造”工作要求,以人民法庭为依托,不断延伸司法触角、转变职能定位,积极主动作为,提供法治力量,发挥“小”法庭在共同缔造中的“大”作用,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