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端疑夫存外遇 肆意纵火酿惨剧
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31日21时许,被告人马小云因怀疑丈夫张家园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交往,二人在家里发生争执。正在吸烟的张家园打了马小云几下,并将马推坐在床上后去玩电脑。为发泄不满,马小云在杂物间找到一装有汽油的白色塑料桶,将桶内汽油泼向坐着玩电脑的张家园,汽油被烟头点燃瞬间起火,马小云跑出房间,张家园被烧身亡。火势蔓延致张家和相邻的9户住房及房内物品被不同程度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余万元。案发当晚,马小云向公安机关电话投案。案发后,马小云向受害邻居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小云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马小云电话报警,在案发现场等待公安机关抓捕,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能赔偿财产损失方的经济损失,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