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误撞牛绳飞来横祸 放牛人疏于看管赔偿损失
2006年5月28日中午时分,被告人关洪进在潜江市江汉油田广王路(便道)附近放牛。将系牛的钢钎牛桩插在河边路肩后离去。下午3时许,冯锐驾驶无号牌“钱江”牌125型二轮摩托车搭载其父冯青洲路经此地,摩托车在行驶中被牛绳挂住。连接牛绳的钢钎牛桩被带出地面,射入冯青洲的颅内,冯锐驾驶的摩托车同时摔倒在地,冯青洲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06年6月22日,冯青洲的亲属王三梅、冯桂庭、冯锐、周开英向潜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关洪进、关文军赔偿损失45334.35元。潜江法院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被告人关洪进、关文军不服一审判决,向汉江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就本案的定性是属道路交通事故还是动物致人损害产生了严重分歧,原告方也因人死亡一年有余却未得到分文赔偿而情绪异常激动,双方矛盾激化。庭审中,主审法官引导当事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充分说理,并就本案定性问题及时向当事人释明,努力缓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情绪。待当事人情绪有所缓和后,主审法官趁热打铁,及时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面对面的调解。在明晰双方责任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牛的管理人向受害方赔偿人民币17000元的调解协议,被告人当庭向原告方给付了首期赔偿款6000元,并承诺余款11000元将按协议确定时间及时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