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学园地 > 案例分析

执行偶遇案中案 法官协调巧执结

潜江法院广华寺法庭和解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

时间: 2013-10-14 11:53

   

感谢执行法官,你们不仅解决了纠纷,也帮我了结了债务,再也不用为逃债而东躲西藏了!被执行人陈万明给潜江法院广华寺法庭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日前,潜江法院广华寺法庭圆满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涉及移民问题的案中案经执行法官多方协调一并被及时化解。

201111月中旬,陈万明承包青龙村蔬菜基地塑料大棚工程后,将其中的保温棉被项目分包给张祖军。张祖军完成工程后向陈万明讨要保温棉被款时,陈万明向其出具一张欠款10万余元的欠条。约定期限届满后,陈万明仅支付了张祖军2万元,余款8万余元一直未付张祖军遂诉至法院。潜江法院依法判决陈万明给付张祖军保温棉被工程款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陈万明迟迟不履行。20137月,张祖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陈万明一直外出藏匿,躲避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了解,得知陈万明不履行的原因系其承包的青龙村蔬菜基地塑料大棚工程应收款项有100多万元没有结算,而该工程属于移民安置工程建设的一部分。

执行法官立即与市移民局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得知该工程款未结算的原因是陈万明欠缺相关的材料。而陈万明因承揽该工程欠款太多一直在外躲避债务,无法联系。执行法官当即与移民局及广华移民办协调处理意见,同时通过陈万明的妻子联系陈万明到场。在执行法官协调下,陈万明补办了欠缺的相关手续,陈万明工程款也发放到位。一周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陈万明当场将工程款8万元一次性给付张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