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德才兼备的好法官
进入汉江中院以来,切身感受到了我院读书氛围之浓。审判综合大楼前 “精益求精审判,持之以恒读书”两行大字时刻鼓励着我们不忘学习。作为一名新人,有如此优越的学习环境,我自然不甘落后。荐文荐书,每每读之,均觉受益匪浅。近日看《<弟子规>到底在说什么》,读后更是感触颇多。
在我之前的印象里,《弟子规》是古时孩童初学必读之物,与《三字经》、《千字文》等无异。经过郭文斌先生的解读,我才深知其精华所在。其中道理,虽然浅显,孩童不懂,我等成人也未必尽知,更未必能全部做到。纵观全书,郭文斌先生解读最深入的就是德才二字。有德无才,难以成其大事,有才无德,其害更深,容易误入歧途。想到自身,作为一名法官,何尝不是如此?面对工作中的疑难案件和生活中的各种诱惑,何以立身处世,实现自我?答案是唯一的,就是不断加强自身德与才的修养,做一名德才兼备的法官。
一、学无止境。唯德学,唯才艺,不如人,当自砺。法官擎着正义之剑,执掌生死之笔,每个案件的处理,都关乎着权益的实现,正义的伸张。稍有不慎,都是对当事人权益的践踏,对法律尊严的削弱。因此,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必不可少。案件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要求我们不能安于现状,必须持之以恒读书,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复杂案情。同时,必须做到多办案,办好案,在办案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同时得到提升。聪察强毅之为才,作为一名法官,只有确保所办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处理得当,适用法律正确,才算是做到了聪察强毅,才符合对一名法官的最基本要求。
二、以德服人。势服人,心不然;理服人,方无言。《资治通鉴》有云: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这说明,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有真才实学,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其实就是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放下高高在上的架子,平等、热情地对待当事人。让当事人觉得法官不仅是威严与正义的化身,也是谦逊与温和的使者。做到了这一点,无论案件的处理结果对其是否有利,都可以让当事人觉得法官是在履行法律的职责,而不是在以势压人。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许多当事人矛盾尖锐的复杂案件,最终能够胜败皆服,乃至调解结案,都与法官个人的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密不可分。因此,一名德才兼备的法官审理案件,不仅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更有利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不正是我们法律人一直追求的目标吗?
三、廉字当头。廉本属德之范畴,单独列举,旨在说明廉洁对法官的重要性。纵观那些腐败落马的官员和法官,无一不是在廉字上出了问题。腐败本是权力的衍生之物,而作为法官,手中或多或少的都掌握着一些权力。身边的教训时刻在提醒着我们,在利益追求多元、价值观念多样的今天,面对花花世界,种种诱惑,法官必须慎用手中的权力,要做到廉字当头,否则很容易误入歧途,害人害己。院领导在大小会议中每每不忘记廉政教育,其用心是为了警钟长鸣,教育我们时时不忘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干干净净办案、清清白白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