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法院圆满化解一起多年缠诉上访案件
潘勇于1995年5月至今在天门市广播电视台工作,其间经过了留职停薪和重新上岗。因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问题与天门市广播电视台产生人事争议纠纷,从2006年3月开始,多次向人事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并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原告与被告意见分岐较大、原告对被告积怨太深等原因,案件一直难以结案,在六年的时间里,潘勇申请仲裁、上诉、申诉、进京上访达十多次,还多次在网络媒体上发布对法院和被告天门市广播电视台的不满言论,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
天门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院审判委员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法院民一庭10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原告住所地居委会、亲友、同事参与调解。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天门市广播电视台补偿潘勇经济损失62367元。2、天门市广播电视台为潘勇安排工作岗位,潘勇正式上班。3、双方以前的全部人事争议权利义务终结,双方以后互不追究。4、潘勇放弃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