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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执行清积不放弃 得维权致谢送锦旗

时间: 2012-04-19 15:53
    近日,申请执行人榆次油研液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将一面写着“秉公办案,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潜江法院执行局,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2008年4月27日,榆次油研液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与湖北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湖北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向榆次油研液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购买总价值为125000元的设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湖北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反约定拒不支付剩余货款而引发纠纷。法院判决湖北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支付榆次油研液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货款87500元。但判决生效后,湖北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仍不履行给付义务,榆次油研液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只好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潜江法院依法受理执行申请后,及时向被执行人湖北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支付申请执行人的货款87500元,但被执行人湖北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仍分文未付。后经查明,被执行人现已停厂,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陷入困境。

    今年来,潜江法院再次将此案列入重点清积对象并积极寻找其他执行线索。经多次深入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于2009年12月将其位于潜江市某经济开发区的厂房一栋租赁给了湖北汇天商贸有限公司用做仓库,租期为五年,每年租金27万元,租金一年一付。执行法官迅速向承租方湖北汇天商贸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依法作出裁定,扣留被执行人湖北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湖北汇天商贸有限公司的房屋租金90740元,使这起拖欠多年的执行积案最终得到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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