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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速裁团队+调解组织” 为高效解纷开良方

时间: 2024-07-19 11:15 来源: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天门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建立与各人民调解组织常态化联动机制,探索运用“速裁团队+调解组织”联调模式,对适合人民调解的婚姻家事、医疗、物业等纠纷,在繁简分流基础上,通过人民调解等诉前调解方式和速裁程序,让大量案件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今年上半年,速裁团队受理案件215件,同比下降66%。

“速裁团队+家调委”

小张(男)和小王(女)系初中同学,二人自由恋爱后,一到法定年龄便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子。后来二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无法继续生活。期间,小王多次向小张提出离婚,小张均不同意。2021年,小王向天门法院起诉离婚,因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分居生活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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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二人来到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家调委”)咨询离婚事宜。调解员了解情况后,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就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等争议焦点问题,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劝导,让他们各自表达诉求及处理意见,初步达成了调解意见。

趁热打铁,家调委立即联系天门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在家调委调解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进一步释法说理,双方终于解开心结,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当场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完成送达。

速裁团队与家调委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联系机制,在调解员日常调解工作中,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案件,立即反馈给速裁团队,及时组织离婚当事人进行速裁调解;如在调解过程中遇到困难,速裁团队及时给予法律指导,参与联合调解。

“速裁团队+医调委”

“高法官,我们这里有一起医患矛盾较大的案件,希望你们介入帮助调解。”近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调解员向速裁团队高伟法官打来电话。

一年前,患者李某因“大肠杆菌败血症”发作到某医院救治,入院后予以抗感染等支持对症治疗,术后消化道出血,经抢救,患者恢复自主心跳,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后于家中死亡。患者家属认为患者死亡系医院造成,要求医院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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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进入医调委调解后,因医患关系紧张,矛盾颇大,调解员遂邀请天门法院速裁团队介入帮助调解。法官向患者家属释明医疗纠纷案件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且诉讼时长较长等特点,并介绍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纠纷化解方式。

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联合调解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当即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官现场审查,仅用了2个小时就完成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双方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所负义务。一场原本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纠纷就这样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

天门法院联合各调解组织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开展调解,用更短时间、更低成本,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有效履行。

“速裁团队+物调委”

吴某在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屋时,双方明确约定了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间,到期后,开发商迟迟未履行约定。由于该开发商与该小区物业公司隶属同一家公司,吴某便认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事宜理应由某物业公司负责,故而吴某欠缴了长达8年的物业服务费。某物业公司多年催缴无果,遂诉至天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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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了解该案具体情况后,认为具有在诉前化解纠纷的可能性。于是,法官联系市物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物调委”)调解员,共同商议调解方案。法官和调解员分别利用自身优势,组织开展调解。

一方面,法官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吴某的违约行为一一作出解释,并详细告知拒缴纳物业费的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方面,物调委约见了某开发商及某物业公司,了解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原因,督促开发商积极履约,及时回应业主关切,切实维护业主权益。经联合调解,吴某表示将会尽快履行物业费缴纳义务,某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一起多年未能解决的纠纷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

天门法院在接到物业纠纷立案申请时,通过审查案件,对于矛盾较小的案件,联系物调委提前介入,多方协同参与,最终实质化解矛盾,往往能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天门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速裁团队+调解组织”协作优势,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效、多元、便捷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