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丈夫躲债 依法调解妻子偿还
时间: 2012-04-20 09:15
近日,仙桃法院仙桃法庭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调解,被告的妻子承担法律义务,替丈夫偿还了3万元债务。第1页 共1页
2011年9月4日,刘某向熊某借款3万元,约定同年10月4日之前偿还。借款到期后,熊某多次要求刘某偿还欠款,但刘某不仅不主动还款,而且还有意躲避债务,外出不知去向。熊某无奈,将刘某的妻子梁某诉至法庭,要求梁某偿还欠款。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明确提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在让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又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之妻梁某愿意偿还熊某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