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院 管理治院 素质强院 狠抓队伍建设
一、建章立制,抓基础促长远
为了规范干部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院党组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人员,组成专班,对建院以来形成的制度进行清理,制度滞后的,进行修改完善,制度缺乏的,重新建章立制,确保每个工作部门、每个工作环节都有制度规范,有章可循,每一项制度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制度得到落实。经过一个月左右时间的努力,共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四类十六项,其中,规范审判工作的包括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审限警示制度、信访接待处理办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的补充规定、案件评查办法、裁判文书评选办法、法律文书送达办法等;规范干部管理的包括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合同工管理办法等;涉及廉政建设的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廉政保证金和奖励金制度、发放《案件审理(执行)评议卡》、禁酒令等;规范政务管理的包括车辆管理、财务管理、会务管理、接待管理等。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有效防止或解决了审判行为的随意性、干部管理的松散性、廉政建设的侥幸性、政务管理的无序性。
二、严格管理,抓廉政促公正
廉政是法官和法院的生命,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在整改提高阶段,院党组根据本院少数干警发生了执法不廉的违纪问题的实际,把抓廉政建设作为整改的重点,确保干警不再出问题。一是将少数干警违纪问题的处理通报印发到各单位组织学习讨论,利用身边的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围绕“违纪的原因是什么、应该吸取什么教训、自己有无类似行为、自己今后应该怎么办”四个方面的内容,在全院开展大讨论,以案明纪,吸取教训。二是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和《200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把违法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建立与干警家属联系制度,约束干警八小时外的业外活动。四是逐案发放《案件审理(执行)评议卡》,将防腐关口前移,由立案庭在办理立案的同时,将评议卡送给当事人,让诉讼各个环节都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五是探索和推行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实行干警廉政保证金、奖励金制度,防止干警因贪小利而失大节。六是严格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违纪问题,取消当年评先和奖励资格,同时违纪干警本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当年不得提拔任用,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七是建立推行警务督查制度,明令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警车停放于宾馆、酒店等娱乐场所,成立由监察室、政治部人员组成的督查专班,采取不定期巡查方式,具体进行督查。对违反禁令的干警,责令查,通报批评,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从点滴小事做起,规范干警日常行为,树立形象。
三、争先创优,抓典型树正气
院党组把“争先创优”活动作为推动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并抓好落实。在具体做法部署上,采取外学英模,内树典型的方法,做到以外部英模教育人,以内部典型激励人。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时代先锋任长霞、宋鱼水等的先进事迹,对照先进典型查找不足,结合岗位进行整改提高。二是在认真落实省法院统一部署的“争优创模”活动的基础上,又开展了“五争创”活动,即争创“优秀法官、优秀庭处室、调解(执行和解)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活动,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广泛动员干警积极投入到“五争创”活动之中,并将“五争创”活动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庭处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同时将“五争创”活动的方案以文件形式印发到各单位,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要求各单位、各支部及全院干警对照条件找差距,确定目标,结合实际制定争创措施,努力把每名干警都引导到争创活动中来,做到学有典型、赶有目标,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个个创模争先的良好氛围。三是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院党组对在争先创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予以大力表彰。先后对善做调解工作的民一庭助理审判员陈忠军同志、撰写优秀裁判文书的民二庭副庭长袁溥同志、严把案件质量、努力办“铁案”的刑事审判第一庭以及六名优秀党员和二个优秀党支部进行了表彰。通过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健康院风。
四、以人为本,抓教育强素质
一是结合先进性教育,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院党组将每名干警的利益视为法院的利益,从工作和生活的细微之处入手,用真诚温暖的关怀凝聚人心。为了掌握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院党组建立了交心谈心制度。在交心谈心中,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同时,努力解决干警存在的实际困难。针对部分干警长期远离家乡、两地分居的实际,院党组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主动帮助调动工作,想办法为干警解除后顾之忧,每逢干警生病住院,院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亲临慰问。通过入微入细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干警爱岗敬业。二是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严格自律,以过硬的工作作风为全院干警树立良好的样板。三是营造浓厚的勤奋学习氛围,培养“学习型法官”,建设“学习型法院”。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固定学习日。按照“干什么、学什么、专什么”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授课点评与研讨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干警学习政治理论基础、廉政制度、审判业务、综合技能,组织干警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调研,要求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文章,每个单位至少有2篇调研文章入选本院刊物《汉江调研》,并将此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以此培养干警勤于思想、勤于学习的习惯,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四是明确选人用人机制,教育干警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着力营造凭实绩、靠真才实学竞争上岗的干部成长机制,在人才的选拔任用上,坚持德才并重,打破“唯学历论、唯级别论和唯时间论(时间一到就提)”三种观念,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以此激励干警立足岗位,发挥才干,勤奋工作,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