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心比心办民生案 协议落地方解“心愁”
——汉江中院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近日,一面红彤彤的锦旗被小美双手递到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高健面前,上面写着“公正司法化干戈 情法交融促玉帛”。这面旗子没在胜诉后送来,而是一起劳动争议彻底了结时才出现。事情从头到尾,不是简单的输赢。
十年老员工的“心愁”
2015年,小美与某技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两次续签劳动合同,直到2024年5月外调至某营业厅工作。
2024年7月份,她以某技术公司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那一次,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小美调岗至公司办公室,公司向她补偿1.2万元。可到了9月,小美认为协议未兑现,再次申请仲裁。仲裁请求被驳回后,小美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八项诉讼请求涵盖确认劳动关系、补发工资、支付违法解约赔偿金等事项。这些请求被一审法院全部驳回后,小美上诉到汉江中院,案子落到了高健法官手里。
话要一句句说清楚
二审接案时,双方矛盾已经绷到临界点。简单的“一判了之”,意味着案件终结,但当事人心里的结解不开、事情不能了。高健法官翻完卷宗,发现不是所有的路都堵死了,只是沟通桥梁断了。两边都有依据,也都有难处,担心一旦松口就成了默认责任。
“公司不仅克扣工资、还强行调整我的工作岗位……”小美反复提到遭受的“委屈”,语气里透露着诸多不满。
“小美说的不属实,公司不存在任何过错。”公司则强调所有流程合法合规。
高健法官组织双方多次“背对背”谈话,一方面向劳动者详细释明举证责任及诉讼风险,引导其理性评估诉求;另一方面与公司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帮他们算经济账:官司打下去,公司可能承受法律后果、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及对企业声誉的潜在影响。通过反复沟通双方诉求与争议焦点,让彼此重新听见了对方的声音,调解方案慢慢有了雏形。
这个时候,光讲法条不够,还要消除当事人内心疑虑。当小美怀疑当地仲裁委记录内容真实性时,就依法把仲裁阶段的录音录像调出来,向小美公开,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审理过程的透明,为后续调解营造了平等对话氛围。
“你们说的话,我们都听到了。”这句话比任何解释都管用。经过一轮轮拆解诉求,双方终于打开心结、放下怨气,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落地,事才算完
字一签,按理说案子就结了。但几天后,小美打来电话:“法官,公司到现在都没有给我补缴社保,我该怎么办?”声音里的气愤藏不住。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但高健法官没有简单回复“这是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而是直接联系企业负责人,明确告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会被行政机关处罚、还会导致社保断档影响个人养老,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同时,联系一审法院承办法官,共同对接社保经办机构,确认补缴通道畅通,并实时跟进补缴进度,直到系统显示缴费完成,十年老员工与东家的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汉江中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次“实战成效”评价,更彰显了调解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一个案件,两个效果:一个是法律意义上的终结,另一个是事情真正落地的解决。很多时候不能只看到前者,还要再往前走几步。小美送锦旗时说:“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了,您这不是简单判案,而是真心为我们劳动者着想。”
汉江中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民生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的核心价值,切实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与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