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出庭应诉,当事人当庭撤诉!汉江中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获双方点赞!
8月28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某诉仙桃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受仙桃市市长熊享涛委派,仙桃市常务副市长胡常伟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
李某系某单位职工,在上世纪90年代体制改革、企业减员分流期间下岗,单位为其保留了工作关系,发放一定数额生活费。后李某以生活困难为由,向企业要求返岗上班、补发工资,并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但均未获得支持。近期,李某再次向仙桃市有关部门提出信访请求,有关部门对其作出书面回复,李某向仙桃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其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逐向汉江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并与李某进行当面沟通,了解争议产生原因、其家庭状况及实际诉求,耐心释法说理。李某提起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应该驳回起诉,但为彻底化解争议,避免“程序空转”,该案合议庭仍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仙桃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
“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我们认真了解了案情,在分析争议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召集相关部门对李某的实际情况及诉求进行研究,依据相关政策拟定了合理的解决措施,希望李某解开心结,安享退休生活。”胡常伟耐心倾听李某的陈述,对相关体制改革的人事政策作了详细解答,并就如何解决李某的实际诉求,当庭进行了真诚的沟通。
在合议庭的引导下,诉讼参加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庭审过程流畅、审理规范严谨、气氛庄严肃穆,切实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感谢法官,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并亲身参加诉讼,现已深刻意识到自身行为存在的问题。”李某对仙桃市政府领导的重视表示感谢,同时对常务副市长能到庭当面与其真诚沟通并当场提出解决方案表示接受和认可,庭审结束即申请撤回起诉,一件持续多年的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近年来,汉江中院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求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庭前庭后用心用情化解纷争,多起长期、反复诉讼、信访的行政纠纷均得到圆满的化解。今年已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经调解后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达到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