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接地气 “法治”惠民有温度
汉江法院开展形式多样普法活动
春和景明好时节,学法用法正当时。汉江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通过广泛、深入、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守法自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贡献司法力量。
万象“耕”新不负春 法官下乡送法忙
正值春耕农忙的大好时节,为更好服务“三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3月23日,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云带领杨林尾法庭副庭长陈丹一行到仙桃市杨林尾镇政府机关,为该镇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等村干部70余人送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律宣讲课。
陈丹结合杨林尾镇土地承包经营实际和办理的典型案例,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流转,土地用途变更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并针对反映比较集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与收回,承包流转法律风险等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
参加法律宣讲会的村干部纷纷表示,此次法官下乡送法犹如“及时雨”,为我们更好地开展春耕备耕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服务。
法律宣讲会后,张云一行深入田间地头了解群众最关心的春耕备耕法律问题和对巡回审判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当场为群众答疑解惑。
赋能特色行业 迸发司法守护新能量
3月的一天,潜江法院将小龙虾巡回法庭开到了虾池边。
此次巡回审判法院特别邀请了潜江市熊口镇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和村干部参与案件的调解,并通知部分村民代表到场旁听。通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和人民调解员的努力劝说,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原来,近日潜江法院收到彭某与潜江市熊口镇某虾稻合作社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了解到这起案件不是特例,当地不少村民都与该合作社都签订了虾池租赁合同,并且拖欠该合作社租赁款的人也不少。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代表性,承办法官决定到该镇赵脑基地进行巡回审判,在化解纠纷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宣传普法作用。
“小龙虾”是潜江的一张名片,潜江市熊口镇作为“虾稻共作”种养模式的发源地,小龙虾产业一直比较发达,涉小龙虾纠纷逐年增多。潜江法院立足于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熊口镇赵脑村虾稻共作示范基地设立了小龙虾巡回法庭,通过发挥司法在涉小龙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防范等方面的作用,为辖区特色行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法官工作室”普法“再出发”
3月23日,天门法院岳口法干警走进天门市勇敢社区,开展“普法零距离 《民法典》宣传进社区”活动。
干警们在勇敢社区服务中心门前设置咨询台,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普及法律知识,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在法律知识讲座中,岳口法庭负责人杨梅结合审判实践,就群众普遍关心的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离婚纠纷等常见的民事纠纷,耐心讲解法律知识,以案释法。
干警们讲解了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法院立案、审理流程,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多元化的路径指引,积极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勇敢社区居委会书记陈庚表示:“法院在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此次普法活动对于了解居民主要矛盾纠纷和诉求、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具有重要作用,是人民法庭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务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