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聚合力 打造阳光委托共同体
——汉江中院召开对外委托机构管理工作会议
4月24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对外委托机构廉政谈话及管理工作推进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大华出席会议并作出相关要求。
闫大华副院长围绕对外委托工作“提质降本增效”的目标,提出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的重要性。对外委托工作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审判执行等中心工作质效,在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家机构要充分认清职责职能,与法院同心同力,共同担负起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确保对外委托的工作质量。各家机构要围绕省委“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工作部署和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目标要求,对照汉江法院考评指标,梳理解决在办理法院委托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实现降本提质增效的工作目标。
三是要加强工作衔接,做到精准服务。司法委托是审判部门、司法技术部门、中介机构共同完成的一项工作,委托工作的各方要加强会商衔接和协调联动,严密对接需求与专业服务,确保司法技术服务的精准性和经济性,助力审判质效提升。
四是要坚守廉洁底线,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态势,不越廉洁司法“红线”,严守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相关纪律要求,用中立、专业、公正的履职行为恪守行业规范和道德操守,共同打造对外委托阳光共同体。
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汉江两级法院对外委托案件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学习传达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技术工作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考核内容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会议解读宣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有关廉政纪律文件精神,对法院干警与中介机构不正当交往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强调了对外委托廉政纪律和法院动态监督管理职能要求。23家机构现场签订了廉洁规范执业承诺书。
中院司法鉴定室全体干警、督察室负责人,以及辖区23家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名册机构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