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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少年”撞了车,谁来买单?

时间: 2019-12-04 16:38 来源: 潜江法院

相信大家对这样的画面屡见不鲜,一个半大的孩子,骑着风驰电掣的摩托车,呼啸而过,未见其车,先闻其声。

以为彪个车就是追风少年,

竞个速就能狂拽上天?

我们只能表示,太傻太天真!

金某是一名十五岁的“机车少年”,未成年的他拥有着一辆让同龄人羡慕的摩托车,每天无证驾驶感觉十分神气。不料,这样的快乐并不会持续很久。不久前,未成年人金某无证驾驶的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人伤车损

原告称金某驾驶的摩托车金某的三位同学共同出资购买,未上车牌且未购置交强险及其他保险,金某亦无驾驶证。摩托车直接相关人均为未成年在读学生,因安全意识不违法购买和出借车辆,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最终致使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与其共同作为被告走上法庭。截止目前,虽然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但其背后反映的情形却值得深究。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拥堵状况的加剧,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受到很多未成年人的青睐,特别是年龄在13岁至17岁的中学生,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开英雄车、斗气车;恨不得分分钟英雄联盟+极速飞车附体。

殊不知,由于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对路面动态情况的判断不准确、操作不熟练等诸多因素,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当事人父母直到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孩子购买车辆的事实,种种环节说明了家庭教育在道路安全问题上的缺失。作为学生,购买一辆摩托车所需费用是远超过他们自身所能承受的经济范围

法官寄语:

未成年人惹上交通事故纠纷,有着深刻的客观背景,家庭监管的缺失系重要原因之一,只有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司法保护三维一体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共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毕竟事故面前没有年龄之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更安全规范的交通驾驶环境,减少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