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兼顾促案结事了人和
汉江中院促成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履行
“太感谢法官了,我们之前根本没指望对方有钱赔,没想到还能拿到赔偿款”。12月17日上午,在汉江中院门口,当事人小伟的父亲大伟拿着赔偿款激动的对汉江中院工作人员说道。
事情得从几天前的一个电话说起。12月14日上午,汉江中院刑一庭书记员胡灿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案件当事人小龙的亲属,受小龙委托缴纳附民赔偿款。经仔细确认,对方提到的小龙是2017年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案件二审生效后已经被送交监狱执行刑罚。胡灿将所了解到的信息报告给此案承办法官刑一庭副庭长印坤,印坤随即与小龙的亲属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
原来,被告人小龙在服刑期间,通过教育、学习,更加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监狱联系亲属希望能履行生效判决的附带民事赔偿,尽力弥补自己的过错。印坤对小龙的悔罪表现以及亲属的支持予以肯定,同时耐心告知小龙的亲属相关程序。因该案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按照法定程序法院不能代收这笔款项。印坤表示会尽全力帮其联系案件被害人小伟,促成双方就赔偿工作依法履行。
但多次联系小伟未果,印坤多方打听辗转联系到其父亲大伟,并将小龙的想法以及其亲属愿意代为履行赔偿的情况告知大伟,请他转告小伟尽快与法官联系。
“感谢印法官的帮助,目前我还在外地工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暂不便到法院办理。”当天下午,小伟给印坤法官打来电话,询问能否委托其父亲代其处理相关事宜。印坤详细告知其委托办理需要的相关证件、材料和注意事项,考虑到其父亲年纪较大,印坤特意叮嘱小伟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老人携带,避免老人来回奔波。
在印坤的组织下,双方亲属通过充分沟通就赔偿金额及交付方式达成一致。
12月17日上午,小龙的亲属及小伟的父亲按时来到汉江中院,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大伟清点了赔偿款数额,向小龙的亲属出具了收条。工作人员就小龙的亲属代为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出具情况说明。一起事隔多年的刑附民案件得以顺利履行完毕。双方均对法院的工作表示非常感谢。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汉江中院立足刑事审判特点,将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履行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重点,为案件当事人查询信息、申请执行等事项提供便利,并主动充当起“联络员”角色,通过居中协调,促成多起刑附民案件的履行,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使法院的生效判决能够落到实处,彰显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