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生邪念抢劫“姐妹” 夫妻结伙作案同入班房
2007年6月9日,陈小飞因赌博输了钱,预谋寻找合适对象伺机抢劫作案,回家将打算告诉在仙桃市城区某歌厅上班的妻子杨彩霞,杨告诉与其在同一歌厅上班的“姐妹”熊念有钱,并告诉了陈小飞熊念的住址。11日深夜,陈小飞伙同陈果、王帅、陈义等人驾车到仙桃城区钱沟上坡处等候。次日凌晨1时许,杨彩霞见熊念下班,即打电话告诉了陈小飞。随后,杨彩霞与熊念坐同一辆车下班,经过钱沟上坡处时,熊念独自下车穿过附近的巷子准备回家,陈小飞指认了熊念,陈果等人持刀冲出抢走熊念手机、金项链和现金共3000余元。杨彩霞事后分得200元,其余赃款被共同挥霍。
2007年6月1日至14日期间,陈小飞还伙同陈果等人在仙桃城区、胡场镇、彭场镇、武汉市蔡甸区侏儒镇等地持刀抢劫作案2起,入室盗窃作案3起。
汉江中院认为,杨彩霞伙同其夫陈小飞等人共同抢劫他人钱财,构成抢劫罪。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系从犯,且在案发后能主动退赃,并自愿认罪,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