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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雅雯:五四传薪火 法徽映青春

时间: 2026-05-06 15:36 来源: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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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薪火赓续,五四精神恒昌。值此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我们以“赓续五四薪火 挺膺时代担当”为指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共话法治初心、共担时代使命。今天,非常荣幸能够以一名基层法庭青年干警的身份,结合入职一年半以来的日常履职点滴,与各位同仁分享感悟、以期盼共赴奋进征程。

回望革命历程,无数先烈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用生命践行信仰,用热血守护家国,方才为我们铺就了通往法治中国、实现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他们的忠诚与担当,不仅是五四精神最生动的注脚,更是我们法院青年干警心中永不褪色的精神丰碑、永不熄灭的信仰之光。

以青春赴使命,以信仰守法治,需要我们永怀赤子之心。五四精神的核心是爱国,法治信仰的根本是忠诚。我们缅怀革命先烈,不是为了沉湎于苦难过往,而是为了传承他们“对党忠诚、为民奉献”的初心本色。我们要将对家国的热爱、对先辈的崇敬,转化为坚守法治底线、守护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这份忠诚,藏在民事纠纷调解的不偏不倚中,藏在群众来访接待的耐心细致中,藏在文书送达途中的风雨无阻中,藏在坚守原则、拒绝人情干扰的坚定立场中。正是这些日常点滴,让忠诚成为青春最鲜明的底色,让信仰成为了履职最坚实的力量。

以青春赴使命,以信仰守法治,需要我们练就过硬本领。如果说五四精神的精髓是奋进,那么法治实践的关键是实干。作为法庭干警,我们扎根基层一线、直面群众诉求,无惊天动地之壮举,有润物无声之坚守;无波澜壮阔之誓言,有精益求精之执着。我们深知,每一次释法明理,都是对法治信仰的践行;每一次公正裁判,都是对五四精神的传承;每一次躬身实干,都是对革命先烈的告慰。

入职以来,让我感触最深的工作环节就是送达,它如同一条一条法治路线,一点一点往最基层的村子里延伸。以我初任时处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送达为例:当事人李大姐在电话中情绪激动,拒绝签收应诉材料。我与同事前往其家中,她面露不悦,转身背对。同事并未急于送达,而是蹲下身帮她择菜,以拉家常的方式倾听她的委屈。原来,李大姐认为自己已还款,但因当时支付现金且未收回借条或索要收条,感到冤枉。我顺势向她解释:签收材料是为了保障其答辩和出庭的权利,缺席审理反而可能无法充分陈述事实。我用通俗的比喻——“有人背后说你坏话,你不到场解释,旁人便信以为真”——帮助她理解程序意义。最终,李大姐主动签收了材料,抵触情绪得以化解。这一过程使我深刻认识到:起诉状可以简单送达,但当事人内心的“结”若不解开,只会加剧抗拒。基层司法服务的价值,就在于耐心拆解心结,引导群众自愿走进法治程序。

此前实习时,我信奉“法条至上”的读书理论,来到法院后才慢慢懂得,在民事案件里,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可能案子结了,人心却散了。这不就跟我们送达工作一个道理吗?起诉状送过去简单,但如果当事人心里的那个结没解开,收到文书只会更抗拒。我们要做的,是把抵触情绪那个心结,一点一点拆开,铺平,让人心甘情愿走进法治的程序里。

经过一年半的岗位磨练,我从“浅水区”进入了“深水区”,实现了从“能办案”到“会办案”的转变,我还学会初步评估案件,开庭的情况怎么样?能不能调?能怎么调?这些都是靠办案经历来积累的,也是工作以来我得到的最宝贵的东西——不止断是非,更要解心结。

百年五四,精神永续;百年法治,薪火相传。作为法院青年,我们在工作当中既要传承先烈“不畏艰难、勇于牺牲”的奋斗精神,也应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立足岗位去勇挑重担。面对乡镇法庭案多人少的压力,我们加班加点、统筹履职,确保案件及时办结、公正裁判;面对新型案件挑战,我们钻研法规、借鉴案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在司法实践中锤炼品格、增长才干,在服务大局中勇毅前行、奋勇争先,让五四精神在新时代法治实践中焕发新光。

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法治兴家国,青年勇担当。各位青年同仁们,五四精神照前路,法治信仰引征程。让我们以革命先烈为榜样,赓续五四薪火,坚守法治初心,在阅卷审案中坚守公正,在司法服务中传递温度,在攻坚克难中彰显担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