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司法服务 护航企业发展
汉江法院助力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好的营商环境犹如阳光和空气,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一直以来,汉江法院坚持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点任务,通过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辖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市场主体更好运营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百名法官联百企” 司法服务零距离
汉江中院立足审判职能,研究制定《关于在汉江法院开展“百名法官联百企”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积极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开展各项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民生权益保障以及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多元化措施做好司法服务工作,构建全方位惠企助企服务体系。
△8月4日,汉江中院民二庭庭长苏哲带队赴湖北银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菱电(湖北)实业有限公司、健鼎(湖北)电子有限公司、拜尔斯道夫个人护理用品(中国)有限公司等四家民营企业走访。仙桃法院院领导刘利雯及该院部分法官参与走访。
△8月8日,汉江中院审监一庭庭长肖淑云一行赴辖区中加现代科技城、湖北普天电池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走访,宣传法治理念,了解企业司法需求,调研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精准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摩擦一号汽车科技(仙桃)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销售高档轿车系列刹车片的专业厂家,产品出口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德国等国家和地区,员工约800余人,每年向地方纳税超过3000万元。2021年,该企业在“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评选中荣膺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
在摩擦一号,汉江中院行政庭庭长王勇现场走访了企业的生产车间,查看了刹车片的生产制造流程,认真倾听了摩擦一号近年来所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当前社会新兴职业为很多人提供了不同的工作方式,加上受到突发事件影响,人员流动性较高,工厂存在一定的招工难问题。”摩擦一号负责人介绍了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
王勇就企业经营管理中涉及到的产品知识、产权保护、贷款回收以及劳资矛盾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汉江两级法院在服务保障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具体举措,收集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该公司发放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络卡。
企业家与职工代表们对法官主动走访企业,助力企业发展表示感谢,并希望法院今后能够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法律指导力度,帮助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难题。
汉江法院将两级法院拉练检查整改活动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相结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发现和分析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相关建议,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营造公平有序的统一市场环境,助力汉江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再升级。
7天解决小微企业“大难题”
“谢谢仙桃法院,谢谢周法官,7天内帮助我们解决纠纷,节省了大量的诉讼成本。”湖北某医药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在一起涉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后,连连向仙桃法院周涛法官表示感谢。
2022年1月,尹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医药公司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尹某仅归还1万元。因多次催讨未果,医药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7月5日,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随即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依法向各方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当面进行问询。经了解,医药公司系仙桃小微企业,现阶段亟需回笼资金扩大生产经营,但尹某不接听医药公司电话,拒不返还借款。
“企业生产经营是大事,一定要尽快妥善化解该纠纷。”周涛法官根据问询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制定案件办理方案,通过面对面、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一对一”进行释法说理,打通双方堵点,达成初步调解意见。
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在法院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尹某当面向医药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表示歉意,双方握手言和,成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该案仅用7天时间圆满化解。
“以点带面”推进溯源治理
近日,潜江法院本着“调解优先、以点带面”的原则对一起系列案件及潜在纠纷可能性做出预判,在保证各方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同时,尽可能为企业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企业的诉权。充分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手段化解矛盾,减少企业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潜江中心城区某商场60余间商铺的所有权人分别与湖北某管理公司签订了《产权商铺租赁及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即所有权人将各自商铺租赁给管理公司使用、经营,管理公司按期支付所有权人租金。因管理公司至今未支付该60余间商铺的租金,遂引发商铺所有权人不满。
考虑到该商场位于潜江中心商业区,纠纷所涉商铺数量多、所涉市场主体众多,为及时、高效解决该系列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健康发展,接待法官在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建议商铺所有权人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在征得所有权人代表的同意后,潜江法院诉调团队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就租金支付时间、数额及发票提供等事项达成了协议,并同意立即履行协议,稳定了市场的经营环境。
近年来,潜江法院始终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工作部署,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持续提供司法保障。
上门立案减轻企业诉累
7月,浙江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天门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经审核后,天门法院依法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为有效化解纠纷,天门法院法官积极引导双方进行协商,浙江某公司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要求提交起诉材料立案。
为深入践行“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助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天门法院立案庭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第一窗口”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上门立案活动,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
8月8日,天门法院法官一行专程前往浙江某公司项目部,为该公司提供上门立案和法律咨询服务。通过现场审查,当场给该企业办理立案手续。随后,法官一行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困难,并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天门法院推出了多项司法服务举措,找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着力点。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做到当天办理并移送业务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繁简分流落实落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涉企民事、行政案件,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律适用简易程序;符合民事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标准的,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慎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对于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的,要慎用保全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汉江法院始终坚持把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