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心系群众办实事 倾力执行暖人心
汉江法院强力出击持续推进年末执行工作
民生无小事,执行暖人心。临近年末,汉江法院始终保持不松劲、不停歇的战斗状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措并举,因案施策,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顺利执结多起案件,努力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执行救助保险 传递司法温情
“婆婆,这是您的保险救助金共计5万元,请您收好。”“真的是谢谢你们,这笔钱可解决了孙子生活费、学费,老伴的医疗费等几件大事!”当仙桃法院干警将5万元现金递给申请执行人龚奶奶后她激动地说道。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2月22日上午,仙桃法院举行“司法+保险”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为18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保险救助金共计47.25万元。本着应救尽救,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急需原则,本次司法救助、保险救助对象主要为涉民生案件中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旨在帮助他们缓解困难的生活压力,让其感受到司法温暖。
早在2020年7月,仙桃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桃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每年该院向保险公司投保50万元,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额为投保金额的1.5倍。该举措旨在司法救助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困难当事人。
“感谢法院给我们这么大的帮助,这笔钱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一名司法救助申请人难言内心激动,在现场连连表示感谢,并向仙桃法院赠送一面锦旗。
近年来,仙桃法院不断完善“1+N”多元化救助平台,拓宽救助渠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温度”。截至2021年底,仙桃法院累计为78名确有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3.8万元,为58名确有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保险救助金85.85万元。
雷霆出击擒老赖 强制执行舒民心
为切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及“百日攻坚”集中强制执行活动,紧扣“执行难、难执行”等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堵点,解决涉拖欠企业欠款、涉农民工工资、涉民生、涉金融、涉执行信访等案件,从12月21日起,潜江法院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强制执行行动。
2018年,在A银行与曾某等四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潜江法院依法判决曾某、张某偿还A银行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曾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A银行向潜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曾某经营的农资零售店铺前,对其宣读拘留决定书时,曾某在情绪激动下,一言不合,便伸手在柜台上拿出一瓶农药,意图“以死相逼”,威胁执行干警,拒绝履行其义务。执行干警当即就抢走曾某手中的农药,并将对其实施控制。极端行为并不能解决问题,该去拘留所“做客”的,还得去!
另一现场,潜江法院执行干警赶往被执行人谢某家中,准备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执行时,未曾想,刚到现场,被执行人谢某见执行干警迎面而来,就瘫倒在地,佯装晕倒。对抗法院强制执行,谢某夫妻俩是各显神通,谢某是“我不管我不顾我听不见”,谢某妻子哭闹不止,谢某之子小谢在现场也是不依不饶,不允许执行干警带走其父亲,态度十分恶劣。本案中,小谢拉扯、推搡执行干警等行为已经构成了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妨碍了民事诉讼活动,潜江法院遂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民事强制措施。
本次强制执行行动,潜江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30余人,配备警车9辆。截止22日下午16时,执结案件12件,拘留8人,执行到位金额达35万余元。执行行动由湖北省电视台执行聚焦栏目全程直播并跟踪拍摄,以“沉浸式”的执行现场促使执行公开,让人民群众能够关注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共吸引近20万人次在线观看,近千人在评论区留言发表看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效执行促和解 真情沟通解心结
为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展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司法满意度,近日,天门法院开展秋季集中强制执行行动,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2018年,五位申请人因劳动报酬纠纷向天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仲裁单位为湖北某生物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公司)。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仲裁调解书生效后,生物公司一直未给付申请人劳动报酬。随后,五位申请人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天门法院依法查封了生物公司名下的机器及办公设备,因无法找到买受方,该批机器设备难以处置。
集中强制执行行动前夕,生物公司主动联系天门法院执行干警,表示已经找到同意购买该批设备的买受人,希望法院能够同意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对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解除查封。在天门法院执行干警的调解下,五位申请人同意第三方代为履行给付劳动报酬,生物公司将劳动报酬38万交到了申请人手中。案件圆满解决。
另一强制执行现场,在天门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吴某达成协议,并现场给付。
2020年,吴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强制执行,天门法院依法对李某名下的车辆、房产、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控,实际冻结2万余元,并对李某名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查封。执行干警随后多次与李某电话沟通,李某一直以自己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由于疫情、李某人在外地务工等多方面原因,执行干警一直无法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集中强制执行行动前夕,吴某联系上执行干警,表示李某现在已经回到天门。执行干警对李某进行了教育,向其释法明理并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几个小时的教育,李某现场给付2万元,余款本息年底付清,双方和解。
雷霆出击有回声,司法为民不停步。汉江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打击逃避、抗拒、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