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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时间: 2020-04-15 17:56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为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肺炎染疫情防控工作,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根据相关规定,本院将逐步有序恢复立案、信访接待、开庭等诉讼服务工作,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4月14日起,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等有关事项的相关人员,请遵守如下规定:

1、人员进入。所有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信访、档案查询等事宜的人员在排队等候期间均须遵从安保人员的指引,在诉讼服务中心外有序等候,保持1.5米以上距离,人员较多时领取排号卡(当日参加庭审、案件调解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经确认的庭审旁听人员原则上进入不超过5人)后依序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原则上一次依序不超过5人进入,并按照出一人进一人的方式执行。

2、健康码检查。所有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信访、档案查询等事宜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仙桃健康码(绿码)、外地健康码(正常码)。

3、常规检测。所有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信访、档案查询等事宜的人员均须接受体温测量、常规安全检查,并按要求登记个人信息,如相关人员有不戴口罩或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不准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4、保持距离。所有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人员需听从本院工作人员的安排,如需在诉讼服务中心填写相关资料、等候本院其他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一人一桌,保持1.5米以上距离。

5、秩序维护。如遇不听从本院工作人员对疫情防控引导,扰乱安检、接待秩序的人员,本院将依法处理。

三、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的风险,除必须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外,可优先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usong.hbfy.gov.cn/)、12368诉讼服务热线、EMS快递等方式办理。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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