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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岁老翁深夜翻墙入室被殴打致死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杨运中有期徒刑十五年

时间: 2007-04-27 11:25
    一名84岁老翁深夜翻墙入室欲行不轨,被夜半回家的主人发现,并将其殴打致死。2006年11月23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被告人杨运中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杨运中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6年2月2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运中外出回家欲上床睡觉,听见后屋有响动,即开灯观察,发现与其母亲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的本组村民曹明严翻墙进入后院,一怒之下,即用锄头打击曹的头部,将锄头柄打断后,又拿起放在墙边的梯子横扫,打中曹的左颈、胸部等处致其倒地后死亡。当日下午,杨运中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汉江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运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曹明严深夜翻墙进入他人家中,在本案起因方面存在明显过错,被告人杨运中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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