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 | 联调联动绘“枫”景 定分止争在诉前
近日,仙桃法院张沟法庭运用“法警司村+”联调联动机制,联合辖区司法所、国土资源管理所、当地村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把“调”向前延伸
2016年,某村委会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书》,双方约定了承包期限、面积、承包金额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张某按约交纳了2016年至2017年的承包款,但从2018年开始,张某却拒不交纳,该村村委会因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仙桃法院。
张沟法庭庭长陈丹在收到该村委会的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了解案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考虑到双方是因土地承包引发矛盾,且双方都在该村,为让群众“少跑腿”,陈丹决定“多跑路”,在车载便民法庭上以“调解+普法”的方式进行现场解纷,实地化解案件“法结”,深入化解当事人“心结”。
将“力”汇聚起来
乡村“小案”无小事,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村土地承包问题,为将该矛盾圆满解决,陈丹遂联系辖区司法所、国土资源管理所、当地村委会等单位,邀请熟悉村情、了解政策、掌握案情的司法所所长、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村委会书记一起进行多元调解。
在车载巡回法庭上,通过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在了解双方分歧后,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村委会干部以及“法律明白人”结合自身专业优势、职能定位,对当事人点对点进行释法明理。
让“解”更快一步
“我到月底就把承包款支付给村委会。”各方力量从法、理、情等三个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积极引导,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张某承诺按照约定支付承包款。
“诉前调解方便灵活、程序简便,能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与此同时,陈丹向在场群众讲解了诉前调解相关规定,并为群众答疑解惑,现场群众连连称赞。
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仙桃法院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创新运用“法警司村+”联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为老百姓搭建起“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