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前沿堡垒桥梁作用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升
汉江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和省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要求,9月14日上午,汉江中院召开汉江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少林院长强调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民法庭的重要作用。人民法庭处于法院工作的最前沿,是司法为民的战斗堡垒,是沟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桥梁,同时也是中央司法权在地方的体现。要充分认识人民法庭在化解纠纷、司法为民、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各法院领导班子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切实把人民法庭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是要树立强基导向,切实增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要认真研究完善汉江中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的工作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领导要体现在实处,落实、落细、落地。辖区直管市法院与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沟通联络,积极争取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两级法院协商与三个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发文,提出对强化人民法庭工作的举措和意见。
三是要认真深入研究,出台高质量工作举措。1、强化制度建设。突出党建引领,细化工作专班配置,集成工作举措;2、配齐配强人员。人是法庭建设的核心因素。要选好配强法庭庭长,新入额法官、新入职人员必须下法庭,建立定期轮岗制度,优化老中青搭配;3、保障物质基础。要重视法庭基础建设,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邀请地方领导到法庭指导,积极争取关心支持,打牢法庭物质保障基础。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实现法庭工作信息化;4、注重素质能力提升。通过法官教法官、上级法院组织、参与省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法庭人员能力素质;5、切实发挥法庭作用。抓好共性职能发挥,建设特色法庭。强化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推广辖区先进的“法警司村+”工作模式,力量整合联动,形成拳头,盯紧党委政府关注重点问题,提供司法服务,加强法治宣传;6、注重法庭干部培养。两级法院共同努力,各基层法院强化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为人民法庭干部成长成才、晋职晋级提升空间,营造栓心留人良好环境;7、奖惩考核兑现。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定期对法院班子和班子成员抓人民法庭工作,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措施。
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大华主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蒋泽稳,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涂新武,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溥分别对下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上,仙桃、潜江、天门法院领导分别汇报了人民法庭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对工作中主要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汉江中院政治部、办公室、民一庭、立案庭、审管办、法警支队负责人及辖区法院分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