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老百姓“告官见官”
——天门法院这项工作连续五年百分百
近日,天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某建材公司诉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一案。天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邹学军、市税务局副局长江少勇出庭应诉,20余名税务干部旁听庭审。
该案由天门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朱旭峰担任审判长,与两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合议庭的组织下,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与原告围绕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庭审井然有序进行。案件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天门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推动政府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专门规定,坚持每案必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提示函、每案必向政府法制部门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等,多措并举,力促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落到实处,使得老百姓“告官见官”,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有庭必出”,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五年保持100%,在汉江法院辖区保持领先。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有利于行政机关及时发现、了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更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更好赢得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具有重要意义。天门法院将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效,为助推法治化政府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