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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丨总口法庭:承办法官倾心促调 耄耋老人眉开眼笑

时间: 2024-10-29 15:09 来源: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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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法官,我的案件让您费心了,感谢您帮我解决问题。”调解室里,刘老先生由衷地表示着感谢。

是什么让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倾心致谢?这一切还要从潜江法院总口法庭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说起。

原告刘老先生系个体户,经营一家水泥砖厂,2021年,某建筑公司向刘老先生的水泥砖厂购买砖块,刘老先生分批次向建筑公司供货运送砖块,累计货款近18,000元。然而,该建筑公司一直未结清货款,刘老先生多次催讨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联系,了解案件始末。经过一番沟通,承办法官发现货款未结清的原因在于财务流程,但由于当事人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且涉及中间介绍人,刘老先生也年过八旬,整个财务付款流程的沟通协调显得异常艰难。刘老先生得知建筑公司的付款前提依旧是准备好财务付款凭证,情绪非常激动,表示拒绝调解,一时间,案件调解陷入僵局。

后来,承办法官以刘老先生年过八旬这个现实情况为重点着手突破,苦口婆心,多次与建筑公司耐心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本次调解迎来了转机。

建筑公司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刘老先生的实际情况,愿意积极配合还款,先以个人名义将货款打给刘老先生,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

调解当日,刘老先生和建筑公司方代表来到法庭,一改往日剑拔弩张、怒气冲冲的紧张情绪,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在调解室里,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现场结清了货款。刘老先生当庭提交了撤诉申请,本案至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下一步,潜江法院将继续致力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推动诉前调解,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微笑着走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