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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 视监督为爱护 化监督为动力汉江 视监督为爱护 化监督为动力

时间: 2016-03-28 17:32

    近年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树立了“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动力”的理念,把省市两级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视为推动和改进法院发展的有力推手,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开门迎宾,主动把监督请进来

    “刚才报告了汉江法院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并就各位在上次座谈会上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了反馈,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春节前最后一周,汉江中院邀请了辖区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法院参加座谈会,该院院长徐少林请代表委员为法院工作“支招”。

    为更好地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汉江中院专门成立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监督联络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定期以电话、走访、座谈等方式与代表沟通交流,形成顺畅联系渠道。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提出改进措施,并交由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确保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得到回应。

    “过去,我们闭门起草法院工作总结和新年工作规划,总是站在法院的角度,但结果却是我们重点总结的工作,并不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代表委员们关注的工作,我们却是一笔带过。结果我们每年工作干了不少,代表委员们却不了解。”该院办公室主任吴涛介绍,现在主动和代表联络,既是一种面对面宣传法院工作的途径,也是从侧面了解汉江中院工作还有哪些不足,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

    每年,汉江法院都会选派数支走访队伍,由院领导带队,选调业务骨干,走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听取建议。在市两会期间,也会到各代表团走访、征求意见建议,收集汇总后及时研究,逐一进行分解、督办、反馈。在制定新一年工作目标任务时,充分采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常来坐坐,习惯在监督下工作

    “现在开庭!”审判长敲击法槌。猴年元宵节刚过,一起民事案件正在汉江中院第五审判庭开庭。该案是一起很普通的劳动争议纠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社保有关问题起诉至法院。

    庭上,双方代理人据理力争,各抒己见。不大的审判庭坐满了旁听人员,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人外,其余都是汉江中院邀请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年后属于各地招工旺季,用工量的激增也导致了劳动纠纷的增长,汉江中院有针对性地选取了比较有代表的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近年来,汉江中院逐步健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机制。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涉及面广、矛盾易激化的刑事、行政、民商事案件,开辟代表、委员旁听案件便捷通道,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旁听庭审,确保审判工作公开透明。

    2015年4月13日和10月12日,汉江中院先后两次邀请代表、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旁听蒋洁敏案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和一审公开宣判。参与旁听的代表、委员纷纷表示,庭审过程依法文明、严谨理性,既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又充分尊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尊敬的各位代表、委员,上午好,欢迎来到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我是本次开放日活动的引导员胡煜婷……”汉江中院组织了“阳光下的审判”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观视察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了解法院文书网上公开系统、科技法庭网络直播、执行信息网上追踪等。

    不仅仅是旁听,汉江中院还经常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司法公开、基层基础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定期举行不同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到法院座谈,通报情况、解答疑问。聘请代表、委员为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邀请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审判执行等工作,让他们全方位参与、零距离监督法院工作。

    有呼必应,确保监督成效

    “李主任您好,对于您上次建议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后,群众可能不太了解新的法院立案制度的情况,我们已经编写了立案宣传小册,发放给来法院的群众,欢迎李主任再来我们汉江中院视察。”2015年初,省人大代表、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萍在座谈会上提出,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有关制度发生了变化,有的群众并不是很清楚,可能会带来不适。针对此项建议,汉江中院组织立案庭业务骨干,编写了立案宣传手册,制作了立案流程图和须知,张贴在诉讼服务大厅,方便当事人。

    2015年,汉江两级法院共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71件,办结率达100%;集体关注案件17件,办结率100%,及时回复率100%,受到代表、委员好评。天门市人民法院收到该市人大交办的《切实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公开》建议后,着力加强并积极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各项举措,受到该市人大肯定。

    与此同时,汉江中院将代表、委员集体关注的案件全部纳入督办事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建立完善联络层级负责机制,明确院领导、联络部门、具体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的职责,形成层层传导责任的工作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对联络工作定期进行督导、通报,对出现失误的予以通报批评。

“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徐少林说,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既是一种约束和管控,同时也对法院提出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是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更好开展的推动力,不仅要欣然接受,自觉接受,更要长期坚持,定期联系,争取支持,以推动汉江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汪舟帆 张茂)

本文刊登于《人民法院报》2016年3月26日六版“立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