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 干驿法庭:看不见的光明,摸得着的温暖
近日,天门法院干驿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盲人被诉离婚案件,解开了双方当事人多年的心结。
文某(女,化姓)和周某(男,化姓)于2012年经人介绍相识,后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并育有一女。几年后,周某不幸患糖尿病,各种并发症随之而来,造成其视力残疾二级。周某因患病而性情大变,加之二人经年累月积攒下来的矛盾以及对未来生活规划的不一致,渐渐地,文某觉得婚姻难以为继,遂到干驿法庭起诉离婚。
简单的判决或许能迅速结束法律程序,但对于周某而言,后续的生活安排、心理调适等问题同样不容忽视。为实质性、妥善化解二人之间的矛盾,法庭干警决定主动上门组织调解。
为了让周某打消因眼疾而产生的顾虑,承办法官还主动邀请周某信任的亲属一同见证办案过程,将起诉状中的内容逐字逐句念与周某听,并用简单易懂的话语将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一一告知。
“我的病四处求医也不见好转,现在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我也不是不愿意离婚,只是离婚后,孩子怎么办,我的生活怎么办……”被法官的诚恳打动的周某,放下心中的戒备,讲述着自己生活的不易和无奈。
听到这里,承办法官更加坚定了要为这对夫妇找到最佳解决方案的决心。他耐心地倾听,不时给予安慰和鼓励,让周某倍感法律的温暖与人文关怀。随后,法官转向文某,详细询问了她对可能离婚后的生活的安排,尤其是关于女儿抚养权和教育的问题。
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开始尝试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去审视这段婚姻和各自的责任。经过一番深入的交流与协商,文某表示愿意在离婚后给予周某一定的帮助,并承诺会照顾好女儿,确保她的成长不受影响。而周某也表示愿意为了女儿的成长,调整自己的心态,积极面对生活的挑战。最终,在双方亲友的见证下,二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这场“特殊”的离婚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案件虽然了结,关爱帮扶没有停止。从周某家离开后,法庭干警又积极与村委会对接,确保周某的生活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它关乎每个人的命运,关乎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干驿法庭负责人罗伟表示,用为民“大情怀”办好民生“小案件”是干驿法庭长期以来秉承的办案理念,干驿法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积极探索涉妇女、儿童、老年人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事关民生福祉的案件,谱写“枫桥式人民法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