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华法庭法官病床前调结一起借款纠纷案
2003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被告肖国祥多次向原告刘守先借款,共计3550元,并出具了借条。此后,肖国祥因多种原因一直未偿还借款。为此,刘守先向广华寺法庭提起民事诉讼。
法官在送达时了解到,被告肖国祥是60岁多的老人,且卧病在床多年,现居住在托老中心。看到肖国祥的情况,主审法官符传梅先给其做法律解释工作,让其安心养病并积极参加诉讼。回到法庭后,肖国祥的病情一直牵动法官的心。在开庭的前一天晚上,符传梅与肖国祥取得联系时,肖说自己仍卧病在床不能到庭参加诉讼,表示愿意偿还借款。在得知此情况后,符传梅立即与原告刘守先联系并告知了上述情况,刘守先也表示愿意作出让步,并同意上门去与肖国祥进行调解。第二天上午,在肖国祥的床前,经过广华寺法庭的法官入情入理的调解工作,原、被告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肖国祥同意用其退休金逐月偿还借款。一起欠债多年,双方矛盾较大的债务案件,在法官和风细雨的工作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