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守护绿色湿地 携手共建美丽家园
汉江法院开展湿地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湖北武汉召开在即,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切实推进《湿地保护法》的有效实施,营造湿地司法保护良好社会氛围。11月2日,汉江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陈忠军与潜江法院干警前往潜江市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主题为“守护绿色湿地,构筑生态文明”的湿地保护系列活动。
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湖北省潜江市,面积1.16万亩,共有植物种类347种、野生脊椎动物188种,还有国际极危物种青头潜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琵鹭等种类较多的保护动物。核心面积800公顷,水面660公顷,有树木20多种、草本植物10多种。每年在此栖息、繁殖或经此迁徙的鸟类有30多种,动物达20万只。湖中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奇特,有湖心岛,亭台楼阁众多,形成湖中有岛,岛中有湖的自然景观。
为深入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让群众近距离接受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知晓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此次活动特将一起涉环境资源类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搬进湿地公园,并邀请了部分当地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旁听。
通过一堂生动的湿地保护“普法课”,让干部群众更直观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规范,达到了“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汉江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陈忠军与潜江法院干警围绕“什么是湿地”“湿地的保护价值”“我国湿地现状及保护”“破坏湿地行为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向观光游玩的游客分发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和湿地保护倡议书,呼吁大家从身边做起,共同守护湿地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从近年来汉江两级法院审理的涉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出发,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宣传,并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湿地保护中来。
此次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也提升了群众保护环境、爱护湿地的意识,汉江两级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让更多群众了解和掌握与湿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知识,与辖区人民群众共同缔造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