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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画符消灾诈骗钱财 法官全力追赃物归原主

时间: 2007-08-28 14:40
    8月23日,以“画符消灾”为名诈骗他人巨额钱财的被告人杨绪海、徐武,经潜江法院审理,鉴于二被告人退赃彻底,分别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宣判后,该案的两名年过七旬的受害老太太从承办法官手中领回了全部的被骗款项。 

    2006年9月19日,被告人杨绪海邀约被告人徐武来到中国农业银行广华支行附近,见被害人肖某某独立行走,被告人杨绪海即主动上去与肖搭讪,尽力套取肖的家庭状况。其间,被告人徐武一直尾随偷听。在得知肖的家庭状况后,被告人徐武抢先赶到偷听到的肖的住处,等候被告人杨绪海与受害人肖某某。被告人杨绪海收到被告人徐武的“准备就绪”的信息后,谎称“认识一名神医可以给肖及其家人驱灾”,并随同肖来到肖的住处与被告人徐武见面。被告人徐武冒充“神医”,将肖的家庭情况向肖简要描述后,骗取了肖的信任。随后,被告人徐武称肖的儿子“有血光之灾,必须用‘黄金铺路、白银搭桥’的方法画符消灾”。深受蒙蔽的受害人肖某某信以为真,便带被告人杨绪海到其家中取出存折2本及价值人民币2770元的黄金首饰,并与杨一同到银行提取现金人民币46154.72元后,找到等候在原处的被告人徐武,将上述全部钱物交给徐。徐得到钱物后,将事先准备好的用报纸折成的方形纸包交给受害人肖某某,要肖迅速回家将“祛病消灾符”烧掉,以便尽快为肖的儿子“祛病消灾”。待肖惶恐地离开后,被告人杨绪海与徐武迅即逃离现场。 同年11月10日,两被告人采取同样手段,骗得另一七旬老太陈某某的人民币3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070元的黄金首饰。

    潜江法院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考虑到受害人年老体弱、家庭经济拮据,千方百计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追回全部赃款,并全额退还给了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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