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的法官故事
基层法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向群众。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龙华山人民法庭又称婚姻家事法庭,办理的多是婚姻家庭案件,案件虽然不大,却琐碎繁杂。家事矛盾是一个复杂的多面体,有的短暂相处,为彩礼为金钱争吵不休;也有的朝夕相处数十年,但一朝言语不和至黯然分手。
与传统审判席左右的原、被告不同,家事法庭经常是法官、家事调解员、丈夫、妻子围坐一桌,庭长黄文彬戏称“婚姻家事法官办案要依法,但不能生搬法律,更多的时候要给自己居委会大妈的定位”。
郑晓霞(图中讲解员)为省高院游劝荣院长和仙桃市原市委书记胡玖明介绍龙华山法庭工作情况。
我叫郑晓霞,是龙华山法庭的一名法官助理,到法庭工作两年来,经历了许多家庭、许多事,也感受到法官生活的忙碌与温馨,今天我值班,讲述家事法庭的一天,也是基层法庭里法官工作生活的缩影。
“调和——时间是最好的解药”
“你就给他一个机会试试呗”“你说她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但你们也是经过三年恋爱,彼此都是了解的,好不容易修成正果,互相让让步,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早上8点,还没到上班时间,就听见隔壁办公室里许凡法官和书记员分别在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耐心细致地做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庭前。许法官偶尔会说“有时候我确实想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简单省事,但作为人民法官,我必须对当事人负责,离婚案件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想法,帮助他们理清思路、稳定情绪,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8时30分,一对小两口牵着手甜甜蜜蜜的到法庭撤诉,一边写撤诉申请还一边商量晚上去哪儿吃饭,走的时候法庭人员都连连恭喜,女方走了一半回头还问呢“你们这次怎么不让他写保证书了呀”,周静法官翻了一下手上的卷宗,“你看,一个月前写的,给你保管的好好的,下次可不欢迎你们来了啊。”这是一个月前受理的一件离婚纠纷案件,年轻夫妻结婚时间不长,没有小孩及其他财产纠纷。
周静法官接待当事人
周静法官经了解,这对夫妻是大学同桌,感情深厚,但女方认为男方不成熟,对自己言语和生活中的关心比较少,经常因一点小事乱发脾气,通过多次调解,调解员引导男方主动写下保证书,女方依然坚持离婚,态度坚决。周静法官经过耐心细致地沟通后,决定给双方一个冷静期,没有立即送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在经过一个月的冷静后,双方出现了上述一幕。
“和离——分手也是一种解脱”
10时10分,开完庭经过诉讼服务大厅。有当事人来拿调解书,是一名第三次起诉离婚的妇女,这次调解离婚了。我们庭几乎所有法官都做过调解工作,她称在自己还不知道结婚代表什么的时候就嫁给了现在的丈夫,各自在外打工,长期分居,对丈夫一点感情都没有。男方却说自己很爱妻子,虽然她有外遇,但还是愿意原谅她,相信自己赚够钱了妻子总会回归家庭,两人还有一个儿子在读初中,不想影响他的学习。
黄文彬法官接待当事人
承办法官黄文彬在接触过程中发现女方对男方非常厌恶,见面就对男方破口大骂或发生厮打,判决之前还威胁法官“再判不离我就在你们法庭自杀!”但男方确实不想离婚,只要有时间就要在诉讼服务大厅坐上一天半天,诉说自己有多么不易。
承办法官了解到男方并无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只是因为双方是经人介绍相识,短暂接触就结婚,感情基础并不深厚,且婚后双方常年在外打工,感情逐渐淡漠,至女方第三次起诉离婚,已分居满两年。考虑到这段婚姻已无法强行挽留,承办法官通知双方都信服的长辈到场一起做调解工作,经过半天耐心释法析理,最后男方也意识到双方的裂痕确实无法弥补,对女方说道“我还是很爱你,但继续强行挽留,我们有可能变成仇人,好聚好散吧”。
“孩子——无法割舍的亲情”
下午15时,马敏法官接到男方当事人打来的电话,称愿意作出让步,从保护孩子的角度,女儿和儿子交给女方抚养,将对孩子的伤害降低至最低。
马敏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这是一个星期前审理的离婚案,夫妻闹离婚时主要争议点在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两个小孩分别是11岁、9岁,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在法庭问两个小孩时,他们什么都不说。马法官让我将他们带到心理咨询室,孩子看到沙盘时就自顾自的玩起道具模型,摆出了一家人吃饭玩游戏的场景,其实孩子的心思很简单,他们希望一家人在一起,我问大一点的孩子:“怎么在家旁边摆了个学校啊,喜欢上学吗?”女孩说:“阿姨,不是,我是喜欢和弟弟一起上学,我们在一个学校。”当时孩子的爸爸妈妈在外面吵的不可开交,一定要一人分一个孩子,我们给这对夫妻做了简单的沙盘解释,将孩子说的话复述给他们听,让他们回去再冷静考虑一下,男方沉默不语。
“判决——家暴不可原谅”
下午17时30分,许凡法官对一个月前结案的涉及家暴离婚案件进行电话回访,详细询问当事人的家庭状况,是否还有家庭矛盾纠纷需要寻求帮助。
许凡法官与当事人电话沟通
我们法庭家暴的案件很少,这件是比较严重的。当时男方持木棍将女方的右手臂打断,女方无奈之下才报警,经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二级,男方也因触犯刑法被刑事拘留,为了送达文书,我们在拘留所找到这名男性,他还非常不理解:“我老婆生了两个女儿了,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她不该打?”
其实,这名女性在两年前也起诉过离婚,被判决不准予离婚。这是一名五十多岁的农村妇女,文化水平不高,被打了十几年,以前确实觉得自己没生儿子有点愧疚,一直忍让,也没有收集证据打官司的想法。直到参加过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活动后,她意识到了问题所在,这次案件态度就坚决多了。
下午17时40分,一名70多岁的老人杵着拐杖来到法庭,因老人没有生活来源,两个儿子又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来咨询赡养费的问题,庭长黄文彬耐心接待,耐心细致地讲解完,已是18时30分。
初春的夜总是来得早一些,离开法庭,已是漫天星光。法庭的工作就这样一天天重复着,没有掌声和鲜花,没有松懈和倦怠,只有默默地付出与坚持,在平平淡淡中彰显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