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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提高审判质量

时间: 2006-01-08 16:26
    我院为了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制定了四项措施,将开展案件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比、组织庭审观摩活动、实行案件审限警示制度、强化院长和庭长审判管理职责等方面作为切入点,不断规范审判活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是开展案件评查和裁判文书的评比。为了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我院成立了案件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比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案件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比的办法,规范案件质量就评查和裁判文书评选的操作规程。同时还组织专班对去年全年和今年第一季度的裁判文书进行了评选。

    二是组织庭审观摩检查活动。规定每个业务庭必须选择一至两个案例开示范庭进行观摩,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其间,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不定期地对各业务庭的庭审进行抽查,检查庭审程序是否规范、法庭用语是否规范、举止着装是否规范等。

    三是实行案件审限警示制度。我院立案庭实行一月一通报,在案件审限到来前的一定时间及时提示案件承办人,如民事案件在审限届满前一个月、刑事案件在审限届满前15天挂牌警示,督促其抓紧时间办理,确保案件不超审限。同时要求院长、庭长严把案件延长审限关,对于没有法定事由或者非因调解需要等情形的案件,承办人不得申请延长审限。

    四是强化院长和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强化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责任,坚持“把好三关”和“两个三把关”,即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实行“主审人把关、合议庭把关、审判委员会把关”及“庭务会把关、庭长把关、分管副院长把关”,保证案件质量。严格裁判文书审核制度,规定裁判文书必须经庭长审核、院长签发,要求做到裁判文书一个字不错,半个标点符号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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