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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获评“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时间: 2015-03-23 14:3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确定全国383家法院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其中,湖北省共有14家法院入选,天门法院荣列其一。

2013年以来,天门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要求,将贯彻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院重点工作来抓,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此次获评示范法院,必将推动该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