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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倾力执行解民忧 锦旗字字表真情

时间: 2021-10-12 09:32 来源: 天门法院

法官,今天说什么你们也得把这面锦旗收下,这次能追回欠款,多亏你们倾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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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来到天门法院,将一面绣着“廉明正气,秉公执法,忘我工作,认真负责”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干警手中,以表达对天门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

 

催讨无果诉至法院

彭某与张某均为天门市竟陵人。2017年3月,彭某以加油站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3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讨,彭某只支付了部分利息。

2020年5月,张某将彭某诉至天门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彭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剩余利息。

判决生效后,彭某未履行判决书中规定的还款义务。

 

“执行不能”陷僵局

2021年1月,张某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天门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彭某送达执行法律文书,但彭某以自己有其他债务纠纷、经济压力大为由,拖延、规避执行。
执行干警查询得知,彭某的车、房均已大额抵押,无法变现,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

 

释法明理促履行

2021年7月,天门法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执行干警联系彭某到天门法院协商解决与张某的纠纷,但彭某谎称自己身处外地,不愿露面。 申请执行人张某发现彭某在其居住的小区出现过,便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执行干警迅速锁定被执行人彭某所在位置,并依法强制将其带至天门法院。
执行干警告诫彭某,当生效判决与其他个人债务同时存在时,应当优先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以偿还其他债务为由不履行法院判决,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执行人员释法明理后,彭某主动联系张某,希望达成和解,并积极筹集案款。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被执行人彭某先偿还张某10万元,余款分两期履行。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