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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涂新武

督导天门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

时间: 2018-09-14 08:30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2日,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涂新武赴天门法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随行。

涂新武副院长一行详细查阅了天门法院扫黑除恶前期资料汇编,仔细检查了相关工作台账,认真听取了天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漆俊同志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汇报。涂新武副院长指出,天门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起步早,动手快,取得了一定成绩,值得肯定。下一步仍有大量工作需要进一步做细、做实,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涂新武副院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官微、展板、横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

三要加强业务培训。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文件,吃透精神,准确定性,精准打击。

四要主动沟通协调。要主动与公安、检察及政法委沟通协调,随时掌握办案动向,协调办案标准,避免因尺度不一造成定性不准;同时提醒有关办案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查封涉黑涉恶财产的精神,精准发力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